近日,塔经贸部文件规定,自2009年3月15日起,对在塔境内所有冶金类企业大幅提高电费,即从原来每度13吉拉姆提高到现行的33.75吉拉姆,加上增值税后达到每度超过40吉拉姆,约合0.8元人民币。塔支柱产业铝厂电价维持原来不变。
塔是在国家电力供应不足、经济危机不断深化的大背景下,由经贸部、反垄断委员会、国家电力控股公司等部门联合对境内用电大户调查后作出上述决定的。这一决定对外国投资、特别是对用电量比较大的冶金类企业带来不利影响,将使我在塔投资的60多家炼钢企业的成本大大增加。
之前,有传塔方拟提高电价的消息后,我处多次找塔方经贸部等相关部门交涉,希望他们能为投资者考虑,大幅提高电价不利于招商引资。
分析塔电价大幅上涨的原因,我们认为,随着全球金融危机的深化,塔经济受经济危机的影响逐步显现,由于国际市场原材料价格的大幅回落,主要靠铝锭和棉花出口的塔国一般贸易外汇收入大大减少;另外,由于经济危机对俄、哈经济的影响,使得塔国在俄、哈两国打工的劳务人员开始返塔,劳务收入也开始减少,这样,塔国就拿不出外汇向乌兹别克、土库曼等国购买电力,也不排除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两国的电力上涨因素。
目前,电力不足已经成为制约塔国经济发展的瓶颈性问题,塔国正在积极寻求资源换项目等方式,用提供矿产资源的方式,换取外国投资者为其建设水电站、火电站,以解决电力供应不足问题。但这也是很漫长的一条路。
(驻塔使馆经商参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