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保险
1.保险范围
从船舶建造开工之日起直到完工、交船日为止,建造方应就合同建造船舶向中国境内的有资质的保险公司投保船舶建造险,包括船舶在建造方建造期间和试航中由于海上和陆地上的各种风险及建造方的疏忽责任造成建造中的船舶的原材料、船体、机械设备的损失,以及由此引起的额外费用和第三者责任,其中也包括买方供应品。
保险金额应相当于船舶建造合同的金额,不低于买方向建造方支付的总的金额和买方供应品价值之和。在交船前,若建造方和买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可能对本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时,则建造方有义务对其保险金额也应作出相应的调整。
保险单下的全部损失应按照规定支付给建造方。
买方有义务配合建造方办理保险相关事宜,提供保险公司所需的相关单证。建造方有义务向买方提供保险单的副本备存。
2.保险赔偿费的使用
(1)部分损失
如本船在交付和买方接受前,由于保险范围内的原因遭受损坏,尚未对本船造成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建造方应将根据本条第1款的保险单的约定获得保险赔偿,用于按照合同说明书所列的船级社及主管当局的要求修复损坏部分。建造方不应向买方追加额外的费用,买方应按照合同接受本船。
(2)全损
如保险事故造成船舶实际全损或者推定全损:
(a)根据双方协议,可按照本合同重新建造或继续建造,在此情况下,按照前述保险单的保险赔偿应全部用于重新建造和/或修理损坏部分和/或重新配置买方供应品。但是合同双方须首先书面同意推迟合同的交船日,为完成船舶重建须调整本合同的其他条款,包括合同价格;
(b)如果出于各种原因,合同双方未能对上述事项达成协议时,应及时向买方退还买方按照本合同已经向建造方支付的所有价款以及买方供应品的保险赔偿金,不计利息。
在收到本船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的正式书面通知的三十(30)天内,买方应根据本款内容书面正式通知建造方是否同意继续建造,若买方未对建造方发出此类通知,则将视为买方不同意适用本条(b)款条文。
一旦建造方根据本条(b)款将所有的费用退还给买方,本合同可认为已予终止,任何一方将来对另一方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应予停止,基于本合同的担保也应予退还。
3.保险的终止
建造方对本船的保险利益在交船后终止。
第二十九条 专利、商标和版权
本船的机械设备可能印有专利号、商标和厂商名称。建造方应保证买方不受专利责任或各种性质与种类的专利侵权的索赔,其中包括履行本合同用于本船的已获专利或可获专利的发明而支出的费用,也包括可能有的诉讼费用和开支。买方由于建造方的原因受到专利侵权后,享有就上述损失向建造方索赔的权利。
本条所述内容不应理解为可以转让本合同有关机械设备的专利权、商标权和版权。上述权利应完全归其真实、合法所有人持有。当与本合同其他条款相反,建造方基于本条的责任,将不随任何具体期限届满而终止。
建造方在此承担的保护范围不包括由买方提供给建造方的设备或部件。
第六节 杂项
第三十条 通知和语言
1.通知
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通讯应使用以下地址:
买方:(此处写以买方全称)
地址:(此处写以买方法定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卖方:(此处写以卖方全称)
地址:(此处写以卖方法定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建造方:(此处写以建造方全称)
地址:(此处写以建造方法定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由卖方和建造方单独发给买方的通知和通讯,应视为是由卖方和建造方双方发出的。
若各方的地址有所变更,变更方应用书面通知对方。如未给对方以变更通知,则变更方以前告知对方的地址,将被视为是正确的地址。
所有有关本合同的通知、要求、请求、说明书、建议和通讯,在到达对方地址后即视为已递交,电子信箱或传真在发送并收到后即视为已递交。
2.语言
本合同的全部文件和通知、通讯、说明书、图纸等书面资料均应使用中文或英文书写,视具体情况选定。两种语言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如发生不一致情况时,以中文为准。本合同双方无义务将其译为其他种类语言。
第三十一条 选择权
买方具有建造中船舶的后续选择权,该选择权船应按原同样的合同价格和交付周期执行。这种选择权必须由买方按双方商定的月份内向建造方予以确认,并与本合同有关条款的合同生效日期相一致。
建造方也有权可与买方商定关于选择权船的合同价格予以适当调整,而其建造周期可作适当缩短,交船日期适当提前。
第三十二条 合同生效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具备下列条件或双方商定的条件后生效:
(1)本合同与技术说明书已由双方盖章和签字;和
(2)建造方收到根据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第一期分期付款;和
(3)建造方收到根据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由买方一流国际银行出具的并由建造方认可的付款保函,形式如附件B;和
(4)买方收到根据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由建造方一流国际银行出具的并由买方认可的还款保函,形式如附件A;和
(5)买卖双方董事会批准。
除本合同另有书面协议外,否则双方应立即完全解除依据本合同向另一方承担的义务,并说明本合同未曾生效。同时,建造方应向买方退还买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和按年利率( )%支付的利息。
第三十三条 完整的合同文件
本合同构成双方间完整的协议,在合同签字前,一方对另一方所作出的承诺、保证或声明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有效性。除非通过书面协商并经双方代表签字,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均为无效的。
CMAC标准造船合同样
附件A
建造方不可撤消的还款保函
致:(此处写以受益人的全称)
日期: 年 月 日
敬启者
不可撤消的付款保函号
应 船舶贸易公司和 造船厂(或造船公司以下合称为卖方)要求并鉴于你方同意按照你方与卖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工程编号为,载重量为公吨的船(以下简称本船)的建造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在交船前支付卖方各项款项,我方(担保方)特在此向你方保证卖方退还总额不超过美元(USD )的款项。即根据本合同你方在交船前支付的本船合同价的第一期付款 美元整(USD ),本合同价的第二期付款美元整(USD ),本合同价的第三期付款 美元(USD ),以及本合同价的第四期付款美元(USD )。如上述款项或其一部分根据本合同有关条款应由卖方偿付而卖方未付,且你方是因交船期允许延迟而缓解合同,我方将支付卖方应付金额,但无利息。如延迟交船总计 天,你方根据本合同有关条款所述情况解除合同,我方将支付你方款项及利息,年利率为百分之 ( %),其他情况下年利率为百分之 ( %),在收到你方要求退款的有关书面要求后三十(30)个营业日之内,我方即支付上述款项。
但,当你方与卖方就下列问题有分歧时:
(1)卖方是否有责任退还你方支付的各分期付款,以及
(2)你方最终是否有权要求我方付款以及卖方或你方根据本合同第二十六条将此分歧提交仲裁或者根据其他国家法律提起上诉时,我方有权解除和延迟付款直至买卖双方之间的仲裁裁决公布,且只有在仲裁裁决要求卖方还款和按其他国家法律卖方已放弃或不再实施任何上诉权时,我方才有义务付款。如卖方不履行裁决判决,我方则应付清裁决范围内规定(或任何法庭判定)的数额,总数额不超过担保数额加上述利息。
上述还款我方将以美元形式支付你方已付的货币数额。本保函于卖方根据本合同在交船前收到你方的第一期付款时生效,本保函项下有效数额应与你方在本船交付前实际支付的总数额相符。但本保函所付数额无论如何不应超过上述你方付给卖方的实际金额,以及上述从卖方实际收到每笔分期付款开始到还款日为止所计的利息,年利率根据具体情况为百分之 ,( %)或 (%)。
本保函有效期至本船交给买方及买方接受时止,或者依据本合同卖方或我方已向你方还款时止,或直到 日(根据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的交船期后第三十(30)天)止。上述情况取其发生在前者。此后你方须以航空件将此保函退至我方以示撤消。但在下述情况下:
(1)如本船仍在建造尚未完工,本保函有效期将延至 日(即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的交船期后 天),或延至本合同规定的交船及为你方接受的日期,如此日期在前,或者
(2)如你方与卖方就本合同所述事项诉诸仲裁或诉讼时,本保函有效期将自动延至仲裁裁决或者法庭判决下达后第三十(30)日。
本保函适用中国法律。
××银行
CMAC标准造船合同样
附件B
买方第二、第三及第四期不可撤消的付款保函
银 行
致:(此处写以受益人全称)
船厂(或造船公司)
日期: 年 月 日
敬启者:
(1)鉴于你方与买方 (以下简称买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一艘载重量为 公吨船,即船厂工程编号船(以下简称本船)的销售合同(建造合同),我方作为第一债务人而不仅是担保方,特此不可撤消地、绝对地及无条件地保证,买方按时支付如下述(2)项规定的美元( )合同总价中的第二、第三及第四期的所有款项。
(2)根据本合同条款,下述受保款项包括本船开工后三(3)个纽约银行日内买方应付的第二期款项,计 美元整( )以及本船第一只分段上船台后三(3)个纽约银行日内买方应付的第三期款项,以及本船下水后三(3)个纽约银行日内买方应付的第四期款项,计美元整( )。
(3)作为第一债务人而不仅仅是担保方,我方亦不可撤消地、绝对地及无条件地保证按时支付每期受保违约款利息,利息按年利率百分之 ( %)自每期付款违约的当天起至该违约款付清日止计算。
(4)如买方违约没有按时支付任一期受保款项,或者买方没有支付任一期款项利息,如该违约持续时间达十五(15)天,则我方一收到你方的第一份书面通知,将立即支付第二期、第三期及第四期款项及第(3)项所述的利息给你方或你方代理人,同时不要求你方对卖方或你所持的抵押品采取进一步的行动、措施或步骤。
(5)我方特此同意本保函及下述义务可予转让,由你方选择。如被转让,将保证你方所指定的任一第三方的利益或者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作为你方的代理人,上述第三方或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被视为已在此处指定。
(6)本保函下由我方支付的任一款项应以美元形式电汇给在(此处写以银行名称),转入你方在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的账户,受益人为你方及你方代理人,卖方指定的接收行,或卖方临时指定的其他接收行。
(7)我方的责任不受如下因素的影响或损害:在本建造合同项下作为卖方的你方与买方发生的任何争议、或不管何种原因引起的造船延误和/或交船延误,或造船、交船期的变更或延期,或现在及以后与此有关的任何抵押品与赔偿,或由你方或其他与此有关的任何他人所给予的赦免,或与此有关的条款的不履行或无效,或除上述以外的其他任何减少本保函下责任的因素如任一行为、疏漏、事实或条件。
(8)你方的任一书面声明或要求须经你方一位负责人签发递交我方,或如果邮寄则寄至
(或我方书面通知你方的其他地点),或是经中国银行书面确认的合法通讯号码。
(9)本保函一经你方收到即开始全面生效并且有效期持续至卖方交船、买方接受本船并且买方已全部履行接船责任,或持续至买方或我方已全部付清第二期、第三期和第四期款项以及相应利息,两者中取其早者。
(10)但根据本保函,我方付给你方的最大款项数额不超过总额 美元,即如下数额:
(a)本保函担保的第二期、第三期及第四期款项总计美元,和
(b)年利率百分之 ( %)、为期六十(60)天的分期款项的利息 美元。
(11)本保函下由我方支付的所有款项,不得抵消、反诉和因任何税务、关税或收费被减少或扣留,除非法律另有要求,如属后者,我方将在许可范围内尽量少减或少留,并且,如有必要,支付额外数额以使你方净收入在减少扣留后仍等于未经减少或扣留的应付数额。
(12)本保函按(国家名称)法律解释,我方特此为在(国家名称)境内进行的任何法律行为或诉讼向不享有司法特权的(国家名称)法庭呈递此保函。
(13)本保函于上述日期到期。此后,你方须退回此保函并不附带任何要求。
(14)我方于上述年月日授权代表使本保函生效并已递交。
兹以为证。
CMAC标准造船合同样
附件C
技术说明书
CMAC标准造船合同样
附件D
总布置图和舯剖面图
CMAC标准造船合同样
附件E
厂 商 表
CMAC标准造船合同样
附件F
合同要素综合表
(CMAC标准新造船合同简易版)
1.签约地点和日期
2.建造方名称:全称地址和联系细则 船舶贸易公司(若有) 名称: 地址: 国家: 电话:( ) 传真:( ) 电子信箱: 造船公司(或船厂) 名称: 地址: 国家: 电话:( ) 传真:( ) 电子信箱: 3.买方名称:全称地址和联系细则 名称: 地址: 国家: 电话:( ) 传真:( ) 电子信箱:
4.船舶概述/类型
A.主尺度: (i)总长(m) (ii)两柱间长(m) (iii)载重量DWT(mts) (iv)设计吃水(m) B1.载重量: (i)舱容量 (ii)装载量 B2.载箱量(说明集装箱数): (i)甲板上载箱总数 a.20′/40′/45′TEU b.冷藏箱数 (ii)舱内载箱总数 a.20′/40′/45′TEU b.冷藏箱数
C.主机: (i)制造商/机型: (ii)最大持续功率(千瓦数MCR) (iii)最大持续功率时的转速 (iv)最大持续功率时的油耗 D.航速: (i)在设计吃水(m)时的服务航速(kn) E.其他要素(可选择)
5.建造方船号 6.船旗国
7.入级/船级符号 8.合同价格和币种 (a)价格 (b)币种
9.合同交船日期 10.支付条款 首期付款 2期付款 3期付款 4期付款 末期付款
11.建造方银行账户细则 名称: 地址: 国家: 电话/传真: 电子信箱: 分类编号: 开户账号: 开户名称:
12.合同价格的调整(说明币种和限额) A.航速 (a)合同价格递减额: (b)最大递减额: (c)合同价格增加额: (d)最大增加额: B.载重量 (a)合同价格递减额: (b)最大递减额: (c)合同价格增加额: (d)最大增加额:
C.舱容量 (a)合同价格递减额: (b)最大递减额: (c)合同价格增加额: (d)最大增加额: D.油耗 (a)合同价格递减额: (b)最大递减额: (c)合同价格增加额: (d)最大增加额:
E.延迟或提前交船补偿 (a)延迟每日金额: (c)提前每日金额: (b)最大递减额: (d)最大提前额: F.其他(可选择)
13.担保 (a)买方担保 (i)签约后日期数 (ii)买方分期付款/履约担保 (b)建造方担保 (i)签约后日期数 14.担保周期(说明月份数) (如超过12个月应予说明)
15.附加担保周期(说明月份数)16.中止和终止 (a)运作周期(说明日期数) (b)通知周期(说明日期数)
17.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a)适用法律;(i)中国法律,或(ii)其他国家法律 (b)争议解决机构和地点:(i)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或 (ii)其他海事仲裁机构和地点 18.保证工程师(说明总月份数)
19.合同生效日期(说明履约的条件)20.说明履约完成日期数
21.附加选择权船(说明艘数)22.附加选择权船的合同价格和交付日期
23.选择权的确认期(说明合同生效日后的月份数)24.利息(说明利率)
25.买方担保人(说明相关银行或当事人的名称、地址全称和联系细则) 名称: 地址: 国家: 电话:( ) 传真:( ) 电子信箱: 26.建造方担保人(说明相关银行或当事人的名称、地址全称 和联系细则) 名称: 地址: 国家: 电话:( ) 传真:( ) 电子信箱:
27.附件数 28.附加条款数
签署(建造方) 签署(买方)
注:设置附件F合同要素综合表有两个作用,一是给合同双方对本合同有一个全面完整的概念,二是对小型、简单的船舶来说,它可以图表形式独立使用,成为一份简易合同,避免繁复的文字叙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