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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农产品贸易壁垒及其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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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俄土地资源丰富,但由于农业生产水平相对落后,本国农产品尚无法满足国内市场需要。根据相关研究资料显示,俄食品的36%、肉类的41%、乳品的27%依然需要依赖进口,俄也是G8国家中除日本外的另一个农产品净进口国。近年来,为改变农产品严重依赖进口的局面,提高本国农产品在本国农产品市场中的比重,在积极扶持本国农产品生产加工的同时,也积极运用各种贸易壁垒,限制国外农产品的进口。

一、俄农产品贸易壁垒概况

  一)主要的法律制度

  1、主要与农产品相关的法律及其修改补充情况:

  1)1992年2月7日公布实施的No.2300-1号联邦保护消费者权益法。(该法分别于1993年6月2日、1996年1月9日、1999年12月17日、2001年12月30日、2004年8月22日、2004年11月2日、2004年12月21日、2007年10月27日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2)No.29-ФЗ号联邦食品质量安全法

  (该法分别于2001年12月30日、2003年1月10日、2003年6月30日、2004年8 月22日、2005年5月9日、2005年12月5日、2005年12月31日、2006年3月31日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3)1999年3月30日公布实施的N52-Ф3号联邦居民卫生流行病保健法。

  (该法分别于2001年12月30日、2003年6月30日、2004年1月10日、2004年9 月22日、2005年5月9日、2005年12月31日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4)1996年7月5日公布实施的N 86-ФЗ号联邦关于基因工程领域活动国家调整法。

  (2000年7月12日公布的N 96-ФЗ号联邦法对该法进行了修改)。

  5)1995年11月22日公布实施的N 171-ФЗ号联邦关于乙醇、酒类及含酒精产品生产和流通国家调整法。

  (2006年12月29日公布的N 248-ФЗ联邦法对该法进行了修改)。

  6)2002年12月27日公布实施的N 184-ФЗ联邦技术操作规程法。

  (2007年5月1日实施的N 65-ФЗ联邦法对该法进行了修改)。

  2、主要与农产品相关规定

  1)2002年7月1日实施的关于食品安全和营养的卫生要求(СанПиН 2.3.2.1078-01)。

  2)向消费者提供食品相关信息的一般要求(ГОСТ Р 51074-2003)

  3)食品添加剂的卫生要求(СанПиН2.3.2.1293-03)及2008年5月对其修改补充的卫生规则和标准(СанПиН2.3.2.2364-08)。

  3、与报关和检疫相关法律

  1)关税法。

  2)动植物检疫法。

二)关税壁垒

  俄农产品进口关税壁垒的形式主要为关税配额。俄政府于2005年12月5日,公布了2006年-2009年家禽肉、猪肉、牛肉进口配额及关税。根据规定,对超配额的家禽肉、猪肉、牛肉进口征收高额进口关税。

三)非关税壁垒

  1、进口许可证

  俄主要对乙醇、伏特加、强酒精饮料、鲟鱼及其制品(含鲟鱼子)等产品进口实施许可证制度。

  2、进口配额管理

  2005年12月5日,俄经济发展部公布了2006-2009年家禽肉、猪肉、牛肉的进口配额数量。并在其后每年公布各企业获得配额数量。根据俄肉类进口配额管理的规定,除欧盟、美国、巴拉圭及被禁止进口的国家以外,所有国家对俄肉类出口数量在总体配额范围内没有具体数量限制。

  3、进口禁令

  进口禁令主要是指对牲畜疫情国家采取临时性禁止进口的措施。一般情况下,在俄农业部联邦兽医和植物卫生监督局获得疫区疫情结束的通知后,取消进口禁令。

  4、卫生检疫制度

  大多数农产品进口均须卫生—流行病证明书。在某些情况下卫生—流行病证明书也是一些产品在进行俄罗斯国家标准强制认证过程中所必须的。卫生—流行病证明书由俄联邦消费者权益和安全监督局签发。 根据产品类型、提交的材料、试验结果、认证专家的决定,卫生—流行病证明书的有效期从 1 个月到 5 年。

  5、品质认证制度

  按照俄罗斯法律规定,凡是由他国进入俄罗斯市场的产品或是在俄生产的产品都必须进行俄罗斯国家标准认证(ГОСТ Р)。俄罗斯进口商品在通关时需要出示俄罗斯国家标准认证。

  俄罗斯国家标准强制认证分为三种形式:

  1)交付批次(一次有效)俄罗斯国家标准认证证书。

  这种证书只是一次有效,适用于只有一批产品出口至俄罗斯的出口商。

  2)一年有效的批量生产证书

  这种证书多次有效。出口商可以在一年的期限内将相关产品一次或多次出口至俄罗斯的任意地区。

  3)三年有效的批量生产证书

  这种情况下也不需要特定具体的俄罗斯进口商。俄罗斯的专家首先要对工厂进行实地检查,这之后才能得到这一证书。三年内可以向俄罗斯出口商品。按照俄罗斯法律的规定,认证机构每年都要到持有三年有效证书的公司进行监督检查。

  6、动植物检疫制度

  1) 动物产品检疫制度

  根据俄法律规定,只有加工、处理、储藏设施经俄联邦兽医和植物卫生监督局检查并准许的出口企业生产的肉类产品方可出口至俄罗斯。并且相关检查费用由出口企业承担。

  植物检疫制度

  根据俄植物检疫规定,进口商应在进口货物离开出口国前获得俄联邦兽医和植物卫生监督局签发的进口植物检疫许可证。货物到达时,俄检疫机关将对进口植物和承载工具进行检疫,检疫合格后,将签发检疫证书和俄罗斯植物检疫证明书。获得证书后,货物方可办理通关手续进口至俄罗斯。

二、食品贸易壁垒的特点

  1、农产品进口相关法律法规繁杂和多变

  俄与农产品(包括进口食品)进口相关的法律法规非常多且零散,经常会出现相互抵触的情况,并且相关法律法规经常进行变化调整。这常常导致通关延迟和相关费用的提高。

  2、认证制度手续繁琐

  在商品认证方面,并不采纳国际标准,而是根据本国(俄罗斯国家标准认证)标准,不同的商品按不同标准进行认证,手续繁琐,这不仅浪费时间,还将增加不必要的费用支出。

  3、海关执法缺乏透明度

  由于俄地域广阔,海关网络并不健全,有时会出现新的法令无法及时传达到各海关站点等情况,导致经常出现不同的站点或不同办事官员所办理的通关手续不同,执法的任意性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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