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法”与法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
来源:网群国际 浏览:次
内 容 摘 要
法国政府于2011年向议会提交了《加强及保护消费者权益,以及加强消费者知情权法》草案(以下简称“新消法”),目前,该法律草案正在议会审议。
“新消法”针对消费领域出现的新的消费行为,以及消费者提出的新的要求,提出了25条法律措施,旨在强化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同时增加政府主管部门的职能和权力。
“新消法”体现了法国在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法律进步。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状况
1978年生效的《消费权益法》是法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基本法律。该法律包含了消费者保护的所有法规。
1993年7月,《消费权益法》被编入法国的《消费法典》,内容分为5大部分:消费者信息的一般性责任、介绍和说明的方法、销售价格与条件、供货日期的信息,以及产品与服务的增值。
《消费权益法》内容不仅包括对合同滥用条款的监督,同时涉及竞争法律。《消费权益法》还包括保护购买者免受某些销售方式和技术的伤害,监督合同的内容,以及保护性条款,旨在保护消费者避免在刺激、压力或欺骗状态下购买。
《消费权益法》涉及消费的各个领域,包括婚姻介绍所、医疗、食品、保险、汽车、银行、信贷、交货、商贸推销、搬家、家用电器、仓储、服装、旅馆、房地产、广告、博彩、餐饮、公共服务、旅游,等等。此外,消费法典还涉及过度借贷问题。
2007年,法国议会通过《沙戴尔法》,该法律的目的是进一步保护消费者,特别是在定期购买产品和服务领域,以及消费信贷领域的滥用合同行为。
该法律被认为是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一大进步。特别是在默认式合同延期领域,包括保险合同,电话合同。
《沙戴尔法》规定相关合同的宽限期,以便消费者可以充分利用竞争原则,与其他保险公司或供应商谈判。法律规定,在合同到期之前,供应商必须提前通知消费者合同到期和延期的期限,从而避免消费者遭受损失。
法国的《消费权益法》对消费者的保护也延伸到了远距离销售,包括邮购、电话购物、传真购物、电视购物、样本购物,以及网络购物。
网络零售业兴起后,法国多次修改和补充相关法律法规,旨在保护网络购物消费者的权益,并且把相关内容通过《消费权益法》,明确纳入《消费法典》。
从2008年起,远程销售经营者必须明确交货的期限,如果拖期超过7天,消费者有权通过邮寄回执挂号信的方式,取消订货,并且免交任何费用。如果购买的产品无法提供,销售者必须通知消费者,并在30天内退款。
法律还赋予消费者“取消权“,在签订合同之后,消费者仍有7天的时间重新考虑,并且无需提供理由,也无须支付额外费用,取消合同。
法律还规定,一旦发生争讼,法国消费者可以求助于集体行动。当多名消费者遭受同一个经销商的不公正对待,可以集体行动,委托一个注册的消费者协会为代表,诉诸法律。这种集体行动的机制对消费者有许多好处,如果消费者遭受的损失不太重要,通过集体行动,以及施加影响并获得补偿。集体行动不仅有利于消费者使用法律手段,而且具有威慑作用。而且,集体行动可以平衡消费者与销售者之间的关系。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机制及运行
法国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职能部门是“竞争消费与反舞弊总司”(DGCCRF,以下简称“总司”),该机构隶属于法国经济财政工业部,其主要职能是保证市场的合法运行,以及消费者的安全。
“总司”的前身是创建于1907年的政府农业部下属的消费司,以及反舞弊司。1985年,法国政府将原来的消费司与反舞弊司合并,加上原来隶属经济部的价格与竞争总司,合并组建总司,并隶属于政府经济财政工业部。
“总司”目前拥有3700个公务员,其中,中央部门人员编制为350名,其余分布在各大区,各省的地方机构,以及相关的调查、信息机构,学校等。
“总司”的职能主要有三:
(一)在竞争领域,维护市场竞争的法则,制止违反竞争法则的行为,包括操作价格、滥用垄断地位。
(二)在消费领域,保护消费者的经济利益,维护执行消费法,维护消费者对价格及销售条件的知情权,监督商业欺诈行为,包括虚假广告,监督远距离销售,特别是网络销售,以及监督执行消费信贷法规。此外,还包括打击赝品,特别是假冒名牌商品。
(二)在产品质量领域,总司的职能涉及消费者的安全,包括反欺诈和舞弊行为。总司负责监督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以及某些服务的质量。总司还负责监督广告和产品宣传的真实性。此外,总司还负责监督食品的无害性,非食品产品的适用性,包括玩具、电器、化妆品,等等。总司还负责监督某些服务,包括娱乐场所、体育活动,等等。
必须指出,“总司”不是法律执行机构,准确地说,是一个法律监督执行机构。因此,一旦发生商家与消费者关于销售合同的争执,总司的职能是把遇到合同问题的消费者引向民事法律,或者引向由总司提供资助的消费者组织。这些消费者组织通过调解,或者法律诉讼的方式向消费者提供帮助。
在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全国消费协会(CNC)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CNC是一个咨询性质的机构,它有两个职能:一个是为消费者和经营者提供协商的平台;另一个是向政府提供关于消费政策方面的咨询。实际上,法国政府出台任何关于价格,或者与价格相关广告的法规之前,都必须预先征求CNC的咨询。
法国消费局(INC)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另一个重要国家机构。INC负责接收消费者的投诉,同时,引导投诉的消费者向相关消费者协会求助。
法国有18个大型的消费者协会,这些都是国家注册承认的协会,包括著名的成立于1951年的‘’Que Choisir’’,以及‘’60 millions de consommateurs’’。此外,国家还设立免费求助电话,向消费者提供信息。
三、“新消法”出台的背景
法国政府消费事务国务秘书LEFEBVRE于2011年6月,向政府内阁会议提交了“新消法”草案。
“新消法”的提出,是基于如下理由:
由于新技术的曾出不穷,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人口老化等现象导致消费结构不断演变,法国的消费行为也不断发生变化。
为此,政府主管部门必须不断修改相关法律,使之适应这些变化,满足法国消费者日常生活的需要,针对新技术领域,以及电子商务领域大量涌现的新的消费行为,政府有责任采取应对措施。“新消法”有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对其消费开支提供更好的监督,同时,赋予政府职能部门新的干预权力,以便及时制止不公正的行为。
“新消法”是根据“总司”在2010年内收到的9.2万投诉,以及向消费者协会和相关经济组织咨询后,根据消费领域的新问题,新动向,提出的法律草案。
“新消法”根据新技术的产生与应用,出现的新的消费行为,力争向消费者提供关于其必要性消费开支的最佳监督。据统计,“新消法”涉及的消费行为占法国家庭消费开支总额的三分之一。
“新消法”要求企业更好地适应顾客的特殊要求,同时,根据“新法”,法国消费者将获得更多信息和权益,以便更充分地利用市场竞争机制。
此外,“新消法”还加强了政府主管部门的职能,授予其更多的行政管理权限,目的是尽快地制止不公正的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
四、“新消法”的主要内容
(一) “新消法”的基本目标:
1.在电讯、能源、房地产、医疗、电子商务,以及批发等居民日常生活的主要领域内,加强保护消费者权益;
2.通过强化政府主管部门的职能,扩大管理权限,确保消费者权益;
3.强化产品来源标识,将原产地标识保护范围扩大到工业产品。
(二)“新消法”的主要措施
为实现上述目标,“新消法”采取的主要措施为:
1.在电讯服务合同方面,加强保护消费者;
2.创立连接高速宽带网的社会价格;
3.在医疗领域强化保护消费者权益;
4.将原产地标识应用范围扩大至非食品领域;
5.加强高速公路收费的信息公布,以及价格的透明度。
(三)“新消法”的主要内容
“新消法”拟定了25条措施,这些措施对法国消费者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消费问题提出具体的回应,涉及日常生活的主要领域,涉及法国家庭刚性开支的主要方面,包括:住房、医疗、电讯、能源、批发、医疗保险。
“新消法”的主要内容包括:
1.提高电讯领域的透明度和流动性,具体措施涉及消费警告与冻结、电话解锁、弱视群体的特殊服务,等等。
2.遏制垃圾邮件
3.监督上网价格
4.对于不正常的电费或燃气费发票,在核实前拒付如何处理
5.非协议社会住房的担保期限制为1个月,对延误担保者如何处罚
6.改善对老年人的服务监督,禁止在养老院的某些收费项目
7.为保护法国工业和手工业产品,设立原创品牌
“新消法”在许多方面做出了十分具体的法律规定,例如:
1.电话及互联网领域
电信公司必须设立消费者报警措施,在消费量显示不正常超高时,及时通知当事人。
电信公司在推出包含契约期限的要约时,必须推出不含契约期限的同等要约。
合同生效3个月过后,电信公司必须给所有售出的锁住的手机免费解锁。
设立一个接入宽带网的福利价格。
2.房地产
如果出租面积被证实比合同指明的面积少二十分之一以上,房客可以向房东要求按比例减少房租。
福利房的押金不得超过一个月房租。
如果不做房况清单,押金必须如数退还。
如果改善房屋进行装修,房东可以把杂费节约的金额反馈到房租上,最高幅度可达50%。
3.医疗保健
在养老院里,禁止开具寄宿的养老者死亡后的居住费。
出售眼镜及隐形眼镜需凭有效处方。
补充医疗保险。为更换个人医疗保险取消合同的期限从3个月下降到2个月。
4.能源
能源公司不得根据自动抄录数据开具发票。
当客户指出发票数额异常时,付费将暂时中止,商家须迅速进行核查。
5.餐饮及超市
餐馆老板今后须在菜单上注明,菜肴是否是就地烹饪的,原料是否是新鲜的。
超市须向全国观察员汇报其盈利幅度。
6.远距离销售
消费者可以在反对上门推销名单上登记。违章者将受罚,罚款额最高可达2.5万欧元。
如果顾客反悔,退款的最长期限从30天降到14天。
五、相关启示
(一)法国在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拥有完善的法律体系和监督机制,政府主管部门的权限清晰,职能全面,在法律框架内,依靠消费者协会等注册机构,依据法律,对消费者权益实施有效的保护。
(二)法国政府主管部门在市场监督的过程中,把消费者权益保护作为核心工作内容,在搜集消费者投诉,以及搜集市场相关信息方面,建立了完善的工作机制,对信息进行系统整理和分析,并将其作为制定相关法律的科学依据。
(三)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消费行为处于不断演进、变化的过程中,消费者对相关的法律也不断提出新的要求。因此,政府职能部门必须密切跟踪市场变化情况,了解消费者的需求,特别是根据消费者投诉反映的合理要求,及时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并依照法律程序,及时提交议会审议,使法律成为消费行为的可靠保障。( 许崇山 )
项目合作:18361148798 或

温馨提示:本站提供免费发布服务,但对信息的合法性、实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名录资源由会员为向全球展示品牌形象上传,个人信息均经处理后发布,如有遗漏戓涉嫌侵权他人及不愿展示形象的,请将“该页网址和需修改及删除的内容”发至本站邮箱戓留言给我们处理。凡注册会员并发布信息或名录资源的,均可定期获得全球项目参考及合作机会。本站名录资源概不对任何第三方开放,更不提供如交换、出售及查询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