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批准,呼和浩特市土地收购储备拍卖中心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本次补充公告只对2011063号宗地出让时间、出让基本情况进行调整,原公告仍具有效力。
宗地编号: |
2011063 |
宗地面积: |
187567.92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哈达路以东、察哈尔大街以北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2.5 |
建筑密度(%): |
<22 |
绿化率(%): |
>35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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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住宅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266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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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25321.4819万元 |
加价幅度: |
200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1年11月15日00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2年01月18日15时30分 |
备注: |
本次补充公告只对2011063号宗地出让时间、出让基本情况进行调整,原公告仍具有效力。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11月15日 至 2012年01月04日 到 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土地收储中心窗口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11月15日 至 2012年01月04日 到 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土地收储中心窗口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01月04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2年01月04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土地收储中心窗口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11063 号地块:2011年11月15日00时00分 至 2012年01月18日15时3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次补充公告只对2011063号宗地出让时间、出让基本情况进行调整,原公告仍具有效力。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土地收储中心窗口
联 系 人:孙建国
联系电话:(0471)4668426
开户单位:呼和浩特市土地收购储备拍卖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呼和浩特市新城支行
银行帐号:05-500101040013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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