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在第一位的仍然是拖欠员工工资和社会福利、未缴纳的养老保险金或则全国养老金规范办公室管理的养老金、渔民福利和社会保障基金以及其他行业的养老保险金。
国会社会保险委员会主席Rafael Aita解释说,该法律规定拖欠医疗保险系统保险费被排在第二位而不是第四位,这样医疗系统可以尽快收回这笔债务以便以最快的方式保证投保人享受医疗服务。他指出,目前,按照税法柜架那些被作为税款对待的保险费在进入破产程序时排在偿还的第四位。它同时就包括医疗保险系统保险费,这种形势使之受到严重影响。
因此这位议员说,对于债权人在清算过程中应该享受的权利建立一个合理的程序尤其重要,这有利于医疗保险系统及时收回债务并恢复对全体投保者的服务。他因此指出,这个已经得到审批的提案规定,在破产和清算过程中,拖欠医疗保险系统的保费以及滞纳金、罚金、诉讼费和附加费与抚养费一起被列在赔偿的第二档。
该提案的另一个新颖之处是对破产法第133条有关担保的有效性以及矿产方面其他司法诉讼的内容进行修改,并规定,只有在用尽全部管理性程序并在高级法院的一审判决中获胜的担保行为才是有效的。同时规定,力求提出停止或发生与破产程序具有类似效应的保全措施申请时,这一程序只能通过管理性诉讼程序提出并解决。由国会审批的这个提案规定,清算委员会没有义务履行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司法决议和保全措施。该修改条款规定,这些决议和保全措施应该会知所在地高级法院以及法官控制办公室。应该指出的是,全国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局(Indecopi)对限制企业重组过程中司法判决表示赞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