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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引进工程技术关键人才政府资金补助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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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引进工程技术关键人才政府资金补助意见

南通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引进工程技术关键人才政府资金补助意见的通知

通办发〔200746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南通市委、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通委发〔20051号)和《市政府关于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创业若干政策的通知》(通政发〔200643号)精神,大力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加大市区引进工程技术关键人才(以下简称“关键人才”)力度,现就我市市区引进关键人才实行政府资金补助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小康、全面腾飞的奋斗目标,立足南通市区优先发展的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立足重大应用型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进一步构建有利于科技创业创新的体制机制,着力推进人才特区建设,努力建设一支科技创业创新领军人才队伍,为增强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提高工业企业产品市场竞争力,又好又快推进南通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

二、补助对象

补助对象为由市外和国外引进南通市区中型以上优势工业企业的关键人才。政府资金将重点补助市区重点发展的先进装备制造、石油和精细化工、电子信息、船舶修造及配套、新能源、生物工程及新药、新材料等行业引进的工程技术关键人才。

三、补助条件

(一)补助对象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政治素质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一般有5年以上在国内外大型企业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关键技术岗位从事研发工作的经历;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年度驻本市所服务企业的工作时间在6个月以上。

(二)根据人才项目进展情况分三个阶段申报补助:

第一阶段:具备基本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关键人才引进第一阶段专项补助计划:

1、获得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指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省部级(含相当于)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并已实施产业化的主要技术完****。

2、取得重大技术发明和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熟并可投入规模化生产的主要技术完****。

3、掌握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品核心技术,可投入规模化生产的主要技术完****。

第二阶段:上述引进人才的技术项目正式投产并产生明显经济效益可以申请第二阶段评估补助。

第三阶段:引进人才的技术项目产业化后年实现新增税收500万元以上的可申请第三阶段评估补助。

四、资金来源

设立市关键人才引进专项资金1000万元,由市财政列入年度预算,专项用于引进关键人才的政府补助,纳入市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管理。

五、补助标准

资金补助基数为每人100万元,按照专家评估的补助系数折算成实际金额实施补助,最低补助总金额不少于50万元。分阶段实施补助,补助的实施年限为5年。

六、申报办法

引进计划由实施单位向所在区人事部门申报,区人事部门会同区组织、科技部门初审后报市人事局。申报时应提交下列材料各一份:

(一)南通市区关键人才引进计划申请书;

(二)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引进人才的基本情况证明材料,含申报人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资质证明(证书)和其他佐证水平与能力的材料复印件;

(四)申报单位与引进人才的合作协议、工作计划书;

(五)申报单位正在实施的工程技术项目任务书复印件;

(六)可以说明所实施工程项目技术状况的证明文件,包括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专利证书或其它技术权益证明等。

七、评审认定

(一)资格审查。市人事局会同组织、科技、财政等部门对引进人才的基本情况、有关项目的技术水平、经济效益、社会贡献及真实性等进行审查。

(二)专家评审。根据申报情况和实际需要,组织专家组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引进对象进行评审,提出建议补助名单、补助系数和补助金额。补助金额计算:补助基数×补助系数。专家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引进人才个体素质(职业道德、技术成果、创新能力等);引进单位的综合实力(注册资本、人才队伍、科技投入等);引进人才在企业团队中的影响力(在团队中的作用、预期经济社会效益等),评估细则另行制定。

(三)公示。将建议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任何组织或个人认为不符合申报条件、存在成果权属争议,申报人处于行政处分或者刑事处罚期间、最近3年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并负有主要责任的,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并提供联系方式。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补助资格。

(四)批准认定。对公示结束无异议或者异议事项查证不实的建议名单,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认定。

(五)考核评估。对已获得前期资助的对象,在兑现后期余额部分补助前,关键人才引进办公室必须组织对引进人才的工作实绩、项目进展和实现税收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估,提出后期补助建议。

八、资金发放

根据年度关键人才引进资金计划和批准认定对象、金额、实施进度,按照税后分阶段支付给引进人才。第一阶段,来通工作并与企业签订聘用合同后,补助总额的20%;第二阶段,项目正式投产并产生明显经济效益后补助总额的30%;第三阶段,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目标后补助总额的50%

九、组织领导

(一)设立南通市关键人才引进工作办公室,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有关职能处室负责人组成,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人事局。

(二)关键人才引进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制定关键人才引进计划的具体实施和管理办法;

2、受理关键人才引进计划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和论证;

3、编制关键人才引进资金计划,提出关键人才引进年度工作及经费的安排建议;

4、对关键人才引进计划实施绩效评估和动态管理;

5、对引进关键人才个性化的需求进行调研,协调各地落实个性化相关服务的措施;

6、负责向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汇报计划执行情况。

(三)市财政局是关键人才引进计划专项资金的监管部门,与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和市科技局共同拟定关键人才引进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编制年度资金安排建议,安排引进计划资金年度经费,并依据认定的对象及实施进度拨付经费。负责引进计划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市科技局负责引进人才科技项目的技术鉴定和核准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必要的调研。对引进的重大科技项目按照有关政策进行配套资助和必要的扶持。

(五)关键人才引进工作办公室建立引进人才管理信息系统,采取公开方式常年受理申报材料,并在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组织一次资格审查、专家评审、考核评估和批准认定工作。

(六)关键人才引进计划按照突出重点、集成联动、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原则,鼓励引导各级政府和社会支持关键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单位是引进关键人才的主体,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负责落实引进人才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及配套措施。引进人才在企业工作不少于5年,由引进企业担保,凡在企业工作未满5年离开市区的,引进人才领取的政府补助资金由担保企业按照剩余年限折算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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