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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清县在拍卖山林,还是出卖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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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清县在拍卖山林还是出卖良心?

    宝清镇招商引资讯:近日接到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宝清镇南贞村村民王秀的投诉,反映其父亲王奎武合法承包的1000亩山林被当地政府违法拍卖,18年来,当地镇政府、林业局以及县政府等几个部门之间推诿扯皮,上告无门。职业举报人姚征亿随即赶往事发地进行了走访调查。

 

    恶意勾结,违法拍卖合法山林

 

    据王秀介绍,其父亲王奎武在1980年经村委会同意,响应国家兴办林业的号召,带领全家老少用小镐头刨荒种植落叶松,19821111取得宝清县人民政府颁发的林权证书(林证字第01-51号)。截至1994年,已种植落叶松30000余株,6000余株果树。

 

    199511,时任宝清镇党委书记华泽贵以及镇长魏志合勾结原村主任王军,以“五荒”的名义把我父亲合法承包的1000亩山林强行拍卖,却没给一分钱补偿。”王秀回忆起此事,显得非常气愤,“宝清镇政府的违法行为给我家带来巨大损失,几年的血汗付出转眼化为乌有!”

 

 

 

宝清县政府颁发的林权证

 

 

    王奎武强烈质疑镇政府的强盗行为:县政府颁发了林权证,证明自己的林地权属清楚,具有法律约束力,在没有被法院认定无效予以撤销的情况下,镇政府可以将林权证内的林地拍卖吗?提出异议后,但现场出动10余名警察不让说话。

 

    王奎武认为,1995年镇政府与他人签订的“五荒”拍卖协议侵害了自家的合法权益,不管咋说,无偿收回总不能凭镇书记华泽贵口头一句话吧,至少要给个书面的决定书。从此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而各部门的说法不一。为了讨回公道,便委托儿子王秀和亲属王鑫权进行了“马拉松式”的信访。

 

    推诿扯皮,18年讨不到说法

 

    由于多年坚持不懈的奔走各个部门讨要说法,事情终于出现转机。

 

    2009年11月11,时任宝清县政府分管副县长王玉栋在王奎武的反映材料上做出批示:请夏凤林局长(注:该县林业局局长)派专业人员去实地调查清,并拿出处理意见。

 

    2010年12月20,宝清县林业局出具了《关于南贞村村民王奎武上访问题的情况说明》和《关于南贞村村民王奎武上访问题的调查意见》。该意见认为“由于时间久远无法找到当时签发林权证的具体人员,调查组建议上访人走司法程序”。

 

    于是王奎武四处寻找证人:原村主任王军出具的证明证实“早在1984年由村交给王奎武树苗子加上千人购买栽到荒山上,造林达5-7万株,面积约8-9垧,熟地栽果树面积3.5垧”。

 

    目前仍健在的林权证经手人邓守臣也证明“在198210月份左右将两荒林地分别划给南贞村1200亩、村民王奎武1000亩,划完之后段学文站长让我把两份林权证分别签发给南贞村、王奎武”。

 

    王奎武认为林业局的“调查意见”是在敷衍应付走过场,并未深入调查核实,因此,要求宝清县林业局重新复查。

 

宝清县政府“踢皮球式”的答复

 

    2011年3月28,宝清县林业局经过复查,再次出具了《关于宝清镇南贞村村民王奎武上访一案的复查报告》。该报告认为,王奎武持有的“林证字第01-51号”林权证属于正常发放,并经当年宝清镇林业站主管发放林权证负责人邓守臣确认。该报告同时证实宝清镇在19951月份的拍卖中,没有给予王奎武任何补偿。

 

    2012年9月18,王奎武委托“双鸭山市名宣司法鉴定中心”对自己持有的“林证字第01-51号”林权证四至界限范围进行实地踏查,并绘制GPS测定图。

 

    2012年10月7,王奎武的委托人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省长信箱”反映合法林地被宝清镇政府非法拍卖事件。

 

    2013年5月6,宝清镇人民政府作出答复意见。镇政府认为拍卖符合“黑拍荒[1994]1号文件”规定,对王奎武的诉求不予支持。

 

    2013年5月24,宝清县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办公室作出“宝政信复[2013]6号”信访事项告知书:经审核,你的复查诉求“追还所占林地、恢复所种植的松树和果树”与你原来的信访诉求“林地被拍卖没有给予经济补偿”不一致,不符合复查条件,不予受理。

 

    始作俑者,现为市人大副主任

 

    一手策划“强拍事件”的始作俑者仕途随后步步高升,时任宝清镇镇长魏志合现为双鸭山市饶河县中俄互市贸易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而时任宝清镇党委书记的华泽贵现在则为双鸭山市人大副主任。

 

    知情人透露,1995年的“五荒”拍卖和开发治理,全县仅宝清镇政府把王奎武家的林地拍卖了,华泽贵书记因此而立功,第二年便被提拔为宝清县副县长,镇长魏志合第二年被提拔为宝清镇党委书记。

 

    据村民反映,当时宝清镇分管民政工作的张学武任南贞村支部代理书记,王军是村主任,商量以搞试点的名义进行拍卖,所得拍卖款村里、镇里、林业、土地按比例分成。镇政府在此次拍卖中拿到10余万元,村委会没有得到一分钱,但时任村主任王军却不愿吃亏,借机扣留100余亩林地占为己有。

 

    “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而宝清镇政府不顾事实,书记镇长为了升官把我家坑的负债累累、一无所有!难道我承包山林错了吗?难道我种树错了吗?”对于如此结果,王奎武显得非常困惑,“我今年已经90岁高龄,至今手里仍持有合法的林权证书,我只想在临死前盼望政府给我一个说法。”

 

    而王奎武的委托人则表示,1998年曾到国家信访局反映,得到的答复是:“五荒”拍卖,是把荒地以拍卖的形式承包给村民管理,但已经有人承包经营管理的不在拍卖范围。宝清镇政府执行省里的文件是错的,后来镇里也承认错了,但就是没人承担责任。

 

    18年前,镇党委书记华泽贵勾结他人昧着良心违法拍卖我家承包的林地,目的就是想升官,现在果然升到了双鸭山市人大副主任。”王奎武的儿子王秀义愤填膺,“我不管他现在官多大,在宝清县处理不了,我就去市里找华泽贵,要是华泽贵不买账,我就去北京,一定要讨回个公道,我就不信在中国地盘上找不到说理的地方!”

 

    宝清人大,这事管不了

 

    2013年6月24下午,职业举报人姚征亿随同受害人王秀前往宝清县政府欲向该县艾天县长面对面反映相关情况,办公室人员却告知“想见艾天县长是不可能的,材料可通过秘书转交给艾县长”。

 

    举报人又赶到宝清县人大常委会,请求人大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尽快查清事实,早日归还受害人承包的山林。不料,二楼办公室主任看了一眼材料说“这事我管不了”,建议找一楼的信访室。

 

    “管不了”是因为害怕双鸭山市人大常委会华泽贵副主任报复吗?我们不得而知。

 

    2013年7月1,举报人在京邀请法学专家、媒体记者以及社会学者对本案进行了研讨,大家一致认为宝清镇政府的“强拍事件”侵犯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当地政府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硕士、北京知名律师项宏峰表示,林权证才是承包山林的合法证件,受害人依法取得的林权证合法有效,当地政府的行为已经涉嫌侵权。

 

    媒体记者焦永锋直言,这是一起赤裸裸的权钱交易,是典型的强盗行径,我们在关注受害人的同时,更应该追查相关领导的责任。

 

    截至发稿,当地政府尚未就此事作出回应。(来源/维权在线  图文/姚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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