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嘎镇招商网讯:乌拉嘎镇隶属嘉荫县管辖。位于县境南部,南隔嘉荫河与鹤岗市、萝北县毗连,西与伊春市接壤。镇政府驻地距县城59.5公里。乌拉嘎镇,以发源于境内的乌拉嘎河得名。乌拉嘎,鄂伦春语,意为“上边的河”。乌拉嘎河流域是鄂伦春族的游猎地。原属佛山县管辖。东北沦陷后,1939年伪满于乌拉嘎设采金株式会社永林公司,采金工人涌入,成为工人居住地。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冬设立乌拉嘎沟金矿局。1947年2月,县政府与金矿局合署,驻地“北沟”。1951年10月,县政府移驻佛山村,设置乌拉嘎区。1955年11月,佛山县更名为嘉荫县,隶属嘉荫县管辖。1956年并村划乡,设置乌拉嘎乡。1958年秋,与乌拉嘎金矿局合并成立金星人民公社。1959年4月,改称乌拉嘎人民公社。1962年“社矿分开”。1984年2月,改为乌拉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