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招商引资网讯:王兴国,2009年曾在静宁县交通局任局长,2009年3月20日曾有人匿名举报过县上领导包庇,未果。2009年匿名举报材料如下事实一省公路局07、08年安排的3000万元通达工程项目建设400公里;仅在个别路段配了点排水渠,涵洞,且都是局长亲属实施,由局会计做假账的办法,转移了项目建设资金。期间通过关系被转正,被包)养期间为图方便被厚连石调往其环保局工作,期间被认命为副科级,自李娟与王兴国认识后两人便发生同)居关系,王兴国为摆脱李娟与厚连石相互间的关系,便调李娟到静宁县科技局工作,为避免杜峰报复,给了杜峰50万。
之后于2011年6月王兴国在静宁县新盛花园22幢5单元402号购得一处房产,产权人为李娟单独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