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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加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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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1990年,为了吸引外来投资、促进经济发展,肯政府提出了“出口加工区计划”,并通过 “出口加工区法案”(《肯尼亚法典》第517章)。此后,肯先后共设立15个出口加工区(Export Processing Zone,以下简称EPZ),鼓励出口导向型企业在加工区内投资。肯政府希望通过EPZ,吸引生产性的资本投资,引进先进技术,创造劳动就业,促进与EPZ有关的配套设施的发展和出口的多元化。



  二、管理机构



  出口加工区管理局(Export Processing Zone Authority,以下简称EPZA)是对EPZ进行管理的半官方机构,由政府有关部门的官员和六个EPZ发展商的代表组成。EPZA向投资企业(包括在EPZ生产加工企业和EPZ发展商)提供“一条龙”服务,以简化申请注册手续、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利润水平。



  三、EPZ分布及现状



  肯15个EPZ中,只有2个属于国有(Athi River EPZ和Kipevu Public Zone),由世界银行、非洲开发银行和肯政府共同投资建设,其余13个都属EPZ发展商私营。其中,Sameer Industrial Park是最早成立的EPZ,而Athi River EPZ是最大的EPZ。



  四、EPZ企业简况



  目前,来自韩国、美国、比利时、南非、德国、意大利、加拿大、法国、英国、巴基斯坦以及肯尼亚的投资者在EPZ内成立了共85家企业。这些企业或购买或租用EPZ内的土地和厂房建筑,绝大部分从事生产加工,主要经营范围有:棉纱、纺织品、服装;医疗药品;食品加工;计算机组装;汽车组装;计算机硬件;塑料制品;干花;印刷洗像等等。1997年,EPZ企业出口额约为2220万美元。



  五、优惠政策



  在EPZ内投资的企业(包括在EPZ生产加工企业和EPZ发展商)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财政方面


  1.20年内,用于建筑和购置机械设备的创业资本支出,100%投资减让(即在应税额中,扣除此项投资金额);


  2.10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10年后,按25%的税率征收;


  3.10年内,利润汇回,不实行预扣税;


  4.免征进口关税和增值税(非在EPZ内使用的车辆、燃油和汽车配件除外);


  5.免征印花税。



  (二)程序方面


  1.迅速批准立项,只需领取一张执照(30天之内);


  2.对本国及境外的投资者没有限制;


  3.允许境外贷款;


  4.允许拥有外汇帐户,无外汇管制;


  5.自主决定投资活动;


  6.不受企业登记法、工厂法、统计法、进出口贸易许可法、必需品供应法的约束;


  7.投资企业人员的工作许可;


  8.在EPZ内,有海关办事处;


  9.EPZA为投资企业提供注册登记及日后日常管理的一条龙服务。



  (三)基础设施与服务方面



  EPZ为投资企业提供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各项服务,包括供建筑用的已平整的土地、已建成待租售的厂房、供电、给排水、道路交通、清洁卫生、24小时保安等服务。



  (四)市场准入方面


  1.肯尼亚有近2900万人口,是东非地区最主要的市场。投资企业不超过20%的产品可销往肯国内;


  2.肯尼亚是东非合作体(肯尼亚、乌干达和坦桑尼亚,人口约8000万)成员国,产品销往乌、坦两国可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3.肯尼亚是东南非共同市场(Comesa,21个成员国,人口约4亿)成员国,目前成员国之间工业制成品进口关税为2%。Comesa的目标为:2000年10月31日以前在各成员国间实现零关税、2004年实行统一对外关税、2020年建立货币联盟。


  4.肯尼亚是洛美协议受惠国之一,所有工业制成品及大部分农产品免税进入欧盟市场,且没有配额限制。


  5.肯尼亚是普惠制受惠国之一,制成品在美国、日本、加拿大、瑞士、挪威、瑞典、芬兰、澳大利亚、新西兰及欧洲大多数国家享受优惠关税待遇。另外,目前适用普惠制的3000多种产品的出口没有数量限制。



  六、申请EPZ生产加工企业执照的标准和程序



  (一)标准



  EPZA向下述三类企业颁发生产加工企业执照:


  1.从事制造或加工;


  2.从事与EPZ内企业制造或加工有关的商业活动,如商品等级分类、再包装、再标识、整批货物分装以及贸易等;


  3.从事为EPZ内企业服务的活动,如代理、咨询、维修、信息服务等,但不得从事金融服务,且如为EPZ外企业服务,需得到肯政府的特别批准。



  (二)程序


  1.投资者向EPZA提交项目计划书,内容包括项目性质、产品及生产程序、拟建地点、目标市场、预计投资规模、投资来源、拟雇佣人数、技术转让及技术培训等情况。


  2.EPZA确认该项目符合其要求后,向投资者发放申请表及申请表样本和填表说明。


  3.投资者填好申请表,递交给EPZA,同时交纳申请登记费250美元(无论最终是否获得批准,此登记费不退还)。


  4.EPZA就以下几方面考察该项目:创造的就业人数;技术转让和培训;出口新产品或新市场;在建筑、土地、机械设备等方面的新增生产性投资;对肯经济相关部门的促进作用。EPZA要求投资企业80%以上的产品要出口,如在肯关境内销售,则视同为一般进口,不享受任何优惠待遇。


  5.如EPZA同意该项目投资,则在30天内以正式批准函通知投资者。


  6.投资者交纳1000美元的年管理费,获EPZA颁发的生产加工企业执照,正式注册成立EPZ企业。



  七、申请EPZ发展商执照的标准和程序



  (一)标准


  1.申请规划设计EPZ


  投资者须对拟建EPZ的土地拥有所有权或长期租用权(30年及以上),且无他方对此土地拥有债权。


  按照肯尼亚1991年第228号法律文告的要求,拟投资规划设计EPZ的投资者向EPZA提交书面申请,内容包括:土地编号;位置及周围环境平面图;土地面积;包括道路在内的基础设施情况;拟建设施等。


  投资者在规划设计EPZ过程中,要符合以下规定:道路符合标准;电力供应不小于11千伏;供水每日不少于25立方米;围墙与建筑物之间至少6米空地且有充足照明;有供海关监管工作的场所;足够的工作空间以及EPZA要求的其他标准。


  2.申请经营EPZ


  申请经营EPZ的投资者向EPZA提交申请,内容包括:企业名称及注册地址;企业所有人及经营者;EPZ名称;项目成本;项目融资;EPZ营销方式等等。投资者需证明其有足够的资本经营EPZ。



  (二)程序


  1.投资者向EPZA提交申请,并交纳申请登记费250美元(无论最终是否获得批准,此登记费不退还)。


  2.EPZA如确认符合有关要求,则投资者申请发布公告。


  3.EPZA将此申请公告向贸工部推荐,在“肯尼亚法律文告”上发布。


  4.EPZA向投资者颁发EPZ执照(投资者不需付费)。


  5.投资者向EPZA交纳5000美元的年管理费,获EPZA颁发的EPZ发展商执照。



  (三)一个企业可以同时是EPZ发展商和EPZ生产加工企业。



  八、有关费用



  (一)注册申请费:生产加工企业:250美元;EPZ发展商:250美元。



  (二)年管理费:生产加工企业:1000美元;EPZ发展商:5000美元。



  (三)厂房租金:每租期6年,每年每平方米30.1美元另加15%服务费,合计34.615美元/平方米.年。



  (四)土地租金:租期最短30年,每年每公顷5000美元另加15%服务费,合计5750美元/公顷.年;或一次****纳租金,每公顷100000美元,可租用60年。



  (五)办公室租金:每年每平方米30.24美元另加15%服务费,合计34.776美元/平方米.年。办公室未隔断。



  九、供选择的EPZ投资项目



  (一)原料加工项目


  1.食品加工:果汁、水果蔬菜罐头、冷冻水果蔬菜、椰子、肉类加工及肉罐头、水产加工、园艺产品加工及包装、香料加工、宾馆及航班饮食供应、奶制品等。


  2.木制品:干燥及加工木材、家具、绘图尺、其他家用木制品等。


  3.皮革及畜产品:制皮制革、手袋、皮鞋、皮带等。


  4.建筑材料:水泥、花岗岩、大理石、石灰等。


  5.其他原料加工:宝石切割抛光、钻石加工及镶嵌、氢氧化钠、玻璃等。



  (二)出口产品制造加工项目


  1.化妆品及医药产品:注射器、西药、医用导管、草药、洗发护发产品、香水等。


  2.包装品:塑料袋、合成材料制包装袋、铝制易拉罐、玻璃容器等。


  3.纺织品:服装、工业用布、手套、运动服、钓鱼服等。


  4.电器:家用小电器、空调、计算机、音响、电视、收音机、VCR、计算器等。


  5.交通运输工具:车辆配件、铲车、叉车、客车等。


  6.建筑及装饰材料:结构钢、壁纸、墙嵌板、地毯、金属家具等。



  (三)服务项目(如为EPZ外企业服务,需得到肯政府的批准)


  1.数据处理:数据录入、文件管理、编辑、秘书台、软件开发、互联网服务、软件咨询、硬件维修等。


  2.印刷出版:印刷、出版、书籍推销等。


  3.交通运输服务:速递服务、海运、车辆维修保养等。


  4.视听服务:电影及录像带的复制加工、电视转换、录音等。


  5.咨询服务:建筑设计、环境管理、工程师服务、医疗保健、管理咨询、城市规划、专题研究、会议展览等。


  6.教育服务:函授学校、国际商务学校等。



  十、联系方法



  (一)EPZA 总部


地址:P.O.Box 50563, Nairobi, Kenya,2nd floor, British and American Center, Mara/Ragati Roads-Upper Hill,电话:+254-2-712800,712806,传真:+254-2-713704,电子邮件:epzahq[ta]africaonline.co.ke。



  (二)Athi River EPZ


  电话:+254-150-22136,22918,传真:+254-150-22918。



  (三)Mombasa EPZ


  地址:P.O.Box 89474, Mombasa, Kenya, Room 7, New Baggage Hall, Kenya Ports Authority,电话:+254-11-228413,传真:+254-11-228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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