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此,我处催促有关各方依法律之规定,与秘书处相关部门联系,到贸易代理登记处办理代理登记。
在利比亚无授权的贸易代理,自上述日期起,下列商品不予清关。
2003年2月3日
苏公网安备 320902020009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