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难赔付;
-与非摩洛哥居民有关的灾难案卷管理费用;
-年利;
-以人寿保险合同形式的资金及储蓄
-摩洛哥会员支付给国外俱乐部的会费
一、灾难赔付
1、车辆保险业相关的灾难
受益人为非摩洛哥居民自然人或法人与车辆保险业相关的灾难赔付的转帐,须由负责赔付的摩洛哥保险公司出具以下证明:
-赔付受益人在外国的居住证明或其它任何可替代的材料;
-保险公司提供赔付收据,由受益人正式签字,收据上应注明赔付金额、灾难发生时间和地点、以及相关的保单副本;
如果是由司法裁决确定的灾难赔付,其转帐业务只须提供裁决书和受益人在外国的居住证明。
2、海运保险业相关的灾难
摩洛哥保险公司可根据在摩洛哥签署的关于船只和或运输货物的海运保险合同负责向外国受益人进行灾难赔付。
赔付转帐业务须由摩洛哥保险公司,即保险合同的保险人,提供由摩洛哥海运保险定价委员会(Comité Marocaine de Tarification de l'Assurance Maritime et Transports)正式签署意见的海损清算书或海损明细帐,并注明以下内容:
-赔付金额;
-受益人在国外的身份证明和居住地点;
-受保险人的姓名;
-保单副本;
-险种;
-投保金额;
-灾难发生的原因。
3、与其它保险业相关的灾难
与其它保险业(工地全险、火灾、偷盗等)相关的灾难赔付的转帐业务须由摩洛哥保险公司提供以下材料:
-保险合同副本;
-由摩洛哥保险公司正式签署意见的赔付收据,收据上注明灾难性质、赔付金额、受益人在国外的身份证明及居住地点。
4、设备或假肢费用
由摩洛哥保险公司承担的支付给非摩洛哥居民自然人,即灾难肉体受害者,设备或假肢费用的转帐业务须由摩洛哥保险公司提供以下材料:
-司法裁决书或调停协议书的副本,根据上述文件,设备或假肢费用由摩洛哥保险公司承担;
-由外国设备或假肢中心出具的发票,发票上注明设备或假肢的名称及金额。
二、与非摩洛哥居民有关的灾难案卷管理费用
摩洛哥保险公司可将其部分涉及非摩洛哥居民灾难案卷管理事宜交国外公司或事务所代理。
有关管理费用的转帐须由摩洛哥保险公司提供以下材料:
-所有证明灾难情况的文件(灾难证明复印件、鉴定书等);
-费用证明,并注明外国受益人身份及以管理费用名义要求转帐的金额。
上述费用由保险公司根据伦敦协议(Convention de Londres)有关规定确定。
三、年利
摩洛哥保险公司可根据在摩洛哥签订的保险合同向非摩洛哥居民受益人支付年利。
根据本规定,年利是指摩洛哥保险公司定期支付给遭受损害而获得补偿的享有年金权利的受保险人的费用。年利有以下几种形式:
-因工伤获得的补偿;
-根据人寿保险合同获得的补偿;
-工伤保险以外的其它保险合同规定的遭受损害而获得的补偿;
-汽车保证基金(Fonds de Garantie Automobile)提供的年利;
上述年利的转帐业务须由摩洛哥保险公司提供以下材料:
-司法裁决书、保险合同或其它任何证明年利归属的证明的复印件;
-由摩洛哥保险公司出具的收据,该收据上明确转帐金额及相应期限;
-由年利受益人居住国当地行政当局出具的受益人生存证明,该证明应每年更新一次。
四、以人寿保险合同形式的资金及储蓄
根据关于保险的有关法律规定,受益人为非摩洛哥居民的以人寿保险合同形式的资金及储蓄的支付或转帐,须具备以下条件:
-保险合同的签署不应具有追溯效力;
-保险费不应预先支付;
-保险合同须已经签署至少三年,且保险费已经支付。
尽管如此,如果被保险人在三年内突然死亡,上述资金及储蓄可支付并转帐给非摩洛哥居民权利继承人。
上述转帐须由摩洛哥保险公司提供以下材料:
-人寿保险合同副本;
-须转帐资金的计算方式;
-转帐受益人在国外的居住证明;
-财政部保险和社会互助司的同意函副本。
五、摩洛哥会员支付给国外俱乐部的会费
摩洛哥会员可参加取名“保护和赔偿”的国外协会或俱乐部,以参加与其出口货物有关的而在摩洛哥不能投保的某些险种的投保。
摩洛哥会员以上述名义支付的会费转帐业务须提供以下材料:
-由财政部保险和社会互助司发放给摩洛哥会员可参加某俱乐部或协会的同意函;
-支付会费的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