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喀麦隆论坛报》7月8日报道,喀麦隆总统保罗·比亚7日签发总统令,命令对2002年4月19日喀政府制定的第2002/003号关于税法通则及其修正案的第231条、第234条、第611条、第C46条和第C95条进行修改和补充,下调了石油产品特别税(TSPP)等若干税种,具体如下:
第231条(新):石油产品特别税税率如下:
- 汽油:80非郎/升;
- 柴油:60非郎/升。
第234条(新):石油产品特别税的部分收入将被划拨用作道路使用特许权费,其中:
- 每升汽油将征收75非郎;
- 每升柴油将征收60非郎。
其余不变。
第611条(新):根据不同车辆,每季度车轴税税率征收如下:
- 有效载荷为3-5吨的车辆:4500非郎;
- 有效载荷为5-16吨的车辆:9375非郎;
- 有效载荷为16-20吨的车辆:16875非郎;
- 有效载荷为20-30吨的车辆:28125非郎;
- 有效载荷等于或大于30吨的车辆:37500非郎。
其余不变。
第C46条第3款(新):然而,运输者代缴税税率由权力下放地方行政当局来确定和征收,其税收种类划分如下:
- A类税:0-1万非郎;
- B类税:10001非郎至2万非郎;
- C类税:20001非郎至2.5万非郎;
- D类税:25001非郎至5万非郎。
其余不变。
第C95条(新):每季度停车税税率如下:
- 摩的:1500非郎;
- 出租车:5000非郎;
- 巴士:7500非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