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招商网讯: 近日,安徽省太湖县徐桥镇有百姓向记者反映,徐桥镇政府在无批复、降低国家补偿标准前提下征收百姓耕地数百亩。
百姓:征地无批复 补偿标准低
在徐桥镇前进村,记者走访了王老屋、叶湾、苗峰、巨龙等几个村民组的百姓。
百姓们告诉记者:早在2006年镇政府在没有出示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复前提下以每亩8000元价格,征收了巨龙组、苗峰组、王老屋组100多亩耕地。
2012年徐桥镇政府又以每亩16000元价格,再次征收我们村叶弯、王家屋几个村民组耕地300多亩。百姓为此给省长、市长信箱写信投诉征地无批文并低于国家标准。徐桥镇政府便通过各种“方式”做群众“工作”。最后大部分群众与政府签订协议:镇政府每亩土地给百姓追加补偿15900元,但是老百姓没有拿到这笔追加款,政府许诺今后分批给。
镇政府:只有部分征地无收批复 剩余补偿“分期付款”
针对百姓反映问题,记者来到了徐桥镇政府。镇政府一楼几间办公室内有孩子在上网,有办公室工作人员忙于看电影、玩游戏。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书记、镇长不在开会去了。
第二天,记者再次来到镇政府通过电话联系上了该镇镇党委书记叶剑明。叶书记安排分管的查副镇长接受了记者采访。
记者:查副镇长针对百姓反映你们镇违规征地,降低征地补偿标准一事,你能否谈谈。
查副镇长:我们在2006年实际征收百姓耕地120亩,每亩8800元,分三年付清,这些年所征土地也没用于工业建设,一直转包给个人搞油茶种植。2012年我们再次征收耕地280亩工业用地和60亩廉租房用地。征收价格是每亩31920元,首付每亩16000元,分三年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将剩余征地补偿款付给百姓。
记者:2006年第一批征地120亩你们有批复吗?2012年征地280亩你们有批复吗?
查副镇长:2006年征地当时没批复,2012年征地我们有180亩土地和60亩廉租房用地有批复,还有几十亩是水塘,没有征地批复的只有几十亩土地。
记者:你们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征收百姓耕地,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吗?
查副镇长:2007年新国土法没有规定需要付清征收土地补偿款才可以征收土地。
记者:你们征收百姓耕地和百姓签订协议了吗?征地批复公示了吗?
查副镇长:土地本来就是国家的不需要和百姓签订协议,我们已经公示了。
记者:安徽省人民政府对于建设用地批复中提到,“征地补偿费用不到位,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你们征收百姓的土地现在已经破土动工建设,却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补偿款,这算是补偿到位了吗?
查副镇长:我们这就是已经补偿到位了
在徐桥镇采访期间,记者通过调查还发现该镇存在大量违规开发商品房非法买卖现象,请关注记者跟踪报道《太湖县徐桥镇:违规开发何时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