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仔门电厂,又名竹子门电厂,是台湾国定古迹,位于高雄市美浓区境内。属于第一代川流式水力发电厂,水源引自于荖浓溪,兴建于台湾日治时期1908年,至今仍可运转使用。位于新北市新店区的龟山发电厂与该电厂为同期建物,列为历史建筑,但已停止运转。
竹仔门电厂因其建筑及内部发电机组极具历史价值,内政部特别于1992年5月将该电厂列为台湾第一座“产业古迹”,为三级古迹;后来在2003年10月28日公告为国定古迹。而该古迹管辖机构台湾电力公司亦特别积极于该地导入产业文化活动。
等 级 国定古迹
类 别 产业设施
建成年代 明治四十二年1909年
位 置 高雄市美浓区狮山里竹门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