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改、物价、粮食、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城市管理、环保、旅游、统计、国土资源、社会稳定、人民武装、经济协作、政府法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协调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分管市府办、法制办、督查办、协作办、发改委、住房与建设局、综合执法局、公安局、司法局、环保局、旅游局、统计局、流动人口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社区更新改造办。联系法院、检察院、人武部、试点办、国土局、信访局、安全局、团市委、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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