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县长负责县政府日常工作。负责人事、发展和改革、重点工程建设、公安、司法、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城镇建设、房产管理、旧村改造、统计、政府审批、法制、招投标市场管理、人民防空、应急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县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应急办)、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局)、公安局、司法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局、统计局、人民防空办公室、驻外办、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房产管理局、城镇改造开发指挥部、公共资源交易管委会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峃城市新区管委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县法院、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