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负责经济社会发展改革、政策研究、国有资产管理、国土资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关事务、司法、行政审批管理、老龄、公共建设、物价、税务、公安、维稳、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法制、应急管理、外事等工作。协助区长负责财政等方面工作。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发改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司法局、机关事务局、审管办、金融办、老龄办、公建中心、外来务工办、法制办、应急办、地方志办公室、镇投公司。联系区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决策咨询委、信访局、国土分局、公安分局、国税局、地税局、驻镇大工程单位、各金融保险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