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协助负责发展改革、财政方面的工作。负责国土资源、税务、国有资产管理、审计、人事、监察、公安、司法、人民武装、金融、物价、统计、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编制、民政、政府法制、应急管理、信访、地方志、机关事务管理、信息化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发改局、财政局(地税局)、国资办(国资总公司)、公安分局、劳动保障局、司法局、监察局、人事局(编办)、审计局、统计局、民政局、物价局、法制办、应急办、区志办、信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办事服务中心、招投标管理办。
联系区法院、检察院、人武部、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残联、老龄委、老干部局、慈善总会,国税局、在萧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