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4日至4月27日,中国商务部在中国政府援助项下为蒙古国举办的“2016年蒙古国法官研修班”在北京成功举办。来自蒙古国三级法院的20名法官和司法总委员会的5名官员参加了为期14天的学习。此次培训由中国商务部主办,商务部国际商务官员研修学院承办,国家法官学院协办。培训期间,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贺荣会见了包括蒙古国最高法院大法官阿塔尔琪琪格在内的学员一行。
在此次培训的举办过程中,各相关单位围绕蒙古国法官的实际需要精心组织,邀请了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法官学院等机构的资深专家,围绕中国国情和改革开放、中国法院组织制度、中国法官制度、中国司法改革等专题进行讲授。学员还受邀赴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等地参观考察,实地感受了中国法院的庭审过程以及中国司法改革的进程。通过此次培训,全体学员不仅全面地了解了中国的司法体制,亲身体会到中国社会经济发展所取得的成就,更为中国人民的热情友好所打动。
学员回国后,专程向驻蒙使馆经商处表达了对于中方的诚挚谢意,并期待中方提供更多的培训机会,也希望中蒙两国法官在司法改革、信息化建设、法官培训等领域开展更加广泛的交流与合作。
5月9日,蒙古国司法总委员会在其官网上发布了此次培训的新闻报道,总结了此行的收获和感想。中方也将继续促进两国司法领域的合作,为推动中蒙两国法官交流搭建友谊的桥梁。
附相关链接:
蒙古国司法总委员会官网关于此次培训的报道:http://www.judcouncil.mn/main/3645--7-.html
蒙古国南戈壁省刑事初级法院院长德力格尔玛女士培训感想:http://www.judcouncil.mn/main/36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