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印尼《雅加达邮报》3月4日报道,印尼外资银行协会主席约瑟夫表示,近期印尼国会正在审议的银行法修订案有关要求外资银行成立独立法人公司,以及把外国资本对当地银行持股上限降至40%到49%等条款已引起外资银行强烈不满。印尼国会议员决定限制外资银行在印尼运营,将进一步关闭印尼银行市场,许多在印尼运营的外资银行海外总部对此高度重视,认为印尼的政治杂音和民族主义情绪使得印尼银行业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增加,将会导致外资银行推迟在印尼投资,并使得印尼基础设施工程所需的外汇贷款供给紧缩。
业内人士表示,渣打银行等对印尼银行法修订案感到十分担忧,认为该提案几近“疯狂”,一旦法案得到通过,外资银行须在印尼成立独立法人公司,而其持股上限仅为40%—49%,意味着外资不能控股自己的银行。澳新银行印尼分行行长阿伯尔罕表示,外资银行对印尼基础设施工程融资作用重大,港口、道路、铁路项目需要长期融资,其中很大一部分为美元贷款,而印尼本国银行并没有提供长期外汇资金的能力。如果印尼要求外资银行成立独立法人公司,在印尼外资银行的信用评级将要按照印尼风险情况进行调整,可能产生风险溢价,从而增加银行外汇融资成本,也造成印尼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贷款成本更高。
印尼当地一些分析人士认为,印尼收紧银行监管政策十分必要。穆迪评级认为,印尼银行市场确实十分开放,允许外资持有银行99%股份,在全世界只有印尼一个国家。印尼万自立银行经济学家得斯特里指出,全球金融风险依然很高,恢复到危机前的正常水平至少需要5年时间,成立独立法人公司能帮助外资银行有效避免金融危机中总行的危机波及海外分行。
据印尼央行数据,尽管目前印尼银行业发展迅猛,外资银行并没有获得最大利益,2012年在印尼的外资银行利润降低了3%,为5.1万亿盾(约5.27亿美元),而印尼本国商业银行平均利润上升23.6%至92.8万亿印尼盾(约96.7亿美元),高于外资银行。受诸多因素影响,今年初荷兰合作国际银行(Rabo)已计划出售其印尼业务,退出印尼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