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吉尔吉斯“卡巴尔”通讯社5月22日报道,吉尔吉斯总统阿塔姆巴耶夫近日批准了由最高议会4月9日审议通过的《税法修正案》。根据对《税法》补充的第126条,吉国将对进入吉境内的外国车辆收取费用,收费的具体办法和数额将由吉政府与最高议会协商确定,收缴的上述费用将用于实施环境保护措施。
此前,根据2013年12月17日吉政府令实施的临时规则,进入吉境内的外国车辆需缴纳1500索姆(约合28.8美元)环境污染费,从中吉政府每年总共可收缴约10亿索姆(约合190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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