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尔吉斯斯坦招商投资网
吉尔吉斯斯坦国旗
外资企业在吉经营期间应缴纳的主要税种
来源:网群国际    浏览:
1-增值税—税率20%。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代征;

2-企业所得税—10%。对于以土地为基本生产资料的企业仅征收土地税;

3-消费税—涉及燃油产品、酒精类产品、金银饰物、烟草、高档裘皮类商品等。税率由吉政府确定,每年公布一次;

4-个人收入调节税—个人月收入650索姆及以上的税率为10%;其他免缴。

5-社会保险基金—企业工资总额的29%。企业缴纳21%,领取工资的个人缴纳8%;

6-土地税—采用级差计税办法,根据土地用途、位置及其他因素的不同而定。具体税率及计算方法可向当地(市、区级)土地管理部门咨询;

7-进出口关税。

注:吉政府与中国政府之间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议已正式生效。根据这一协议,中国在吉投资企业可凭经过公证的国内社会保险部门的证明免缴在吉中方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险。

项目合作:18361148798    或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温馨提示:本站提供免费发布服务,但对信息的合法性、实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名录资源由会员为向全球展示品牌形象上传,个人信息均经处理后发布,如有遗漏戓涉嫌侵权他人及不愿展示形象的,请将“该页网址和需修改及删除的内容”发至本站邮箱戓留言给我们处理。凡注册会员并发布信息或名录资源的,均可定期获得全球项目参考及合作机会。本站名录资源概不对任何第三方开放,更不提供如交换、出售及查询等服务!
项目合作及建议请留言:请理性留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姓名: 手机: QQ号: 微信: 邮箱:
验证码 点此换一张
关于我们 招商培训 代理招商 代理投资 代理融资 代理政策 战略伙伴 服务外包
广告报价 汇款方式 合作方式 免费发布 网群建设 诚聘英才 网站导航 设为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