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招商投资网
老挝国旗
老挝修改税法
来源:网群国际    浏览:
  老挝现行的税法是1995年国会通过的,随着老挝经济社会的发展,2005年5月25日国家主席令第46号公布实行新修改的税法,2005年5月20日第五届国会第七次全会第27号决议通过。

  与老税法相比,新修改后的税法定义更加明确,几乎做了全面修改,主要有关税率摘要如下:

  1、老挝的税收仍由间接税(营业税、消费税)和直接税(利润税、最低税、所得税、各种手续费和服务费)组成;。

  2、间接税营业税从3%改为5%和10%两种;

  3、中小型个体私营企业所得税从每年120万基普调至每年240万基普,并且最高利润税从45%调至35%;

  4、工资所得税分为两项:月薪不足150万基普的,个人所得税将从每月20万基普减至每月30万基普,月薪超过150万基普的,个人所得税不得享受减税政策,但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最高税率从40%降至25%的优惠;

  5、租金税从过去的25%和30%两类合并为同一税率15%;

  6、纳税主体除了在老开展经营的个人、法人组织和外国人外,还包含前往境外活动但在老拥有户籍和经营场所的人。

   驻老挝使馆经商处石长胜

  2005年8月25日

项目合作:18361148798    或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温馨提示:本站提供免费发布服务,但对信息的合法性、实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名录资源由会员为向全球展示品牌形象上传,个人信息均经处理后发布,如有遗漏戓涉嫌侵权他人及不愿展示形象的,请将“该页网址和需修改及删除的内容”发至本站邮箱戓留言给我们处理。凡注册会员并发布信息或名录资源的,均可定期获得全球项目参考及合作机会。本站名录资源概不对任何第三方开放,更不提供如交换、出售及查询等服务!
项目合作及建议请留言:请理性留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姓名: 手机: QQ号: 微信: 邮箱:
验证码 点此换一张
关于我们 招商培训 代理招商 代理投资 代理融资 代理政策 战略伙伴 服务外包
广告报价 汇款方式 合作方式 免费发布 网群建设 诚聘英才 网站导航 设为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