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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老挝劳动就业市场及政策环境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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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助中国企业了解老挝当前劳动就业市场及政策环境,加快在老投资、开展经贸合作步伐,经向老挝社会福利劳动部劳动就业司和我主要劳务外派企业(含矿产、水电和工程承包企业)调查,收集、整理以下有关情况供参考。

一、相关立法基本情况

目前,老挝政府已颁布实施的劳动、劳工和移民等相关法律主要有:《劳工法》(修订本, 2007年1月16日)、《关于老挝劳务外派的总理令》(2002年5月28日)、《引进和使用外籍劳务管理的决定》(1999年3月23日)、《引进外籍劳务许可的决定》(2007年12月10日)和《老挝出入境管理和外国人管理的总理令》(2009年5月25日)等。老挝已经基本具备较为完善的劳动就业法律体系。

其中《劳工法》共分14章77条,主要内容包括:劳动技能开发培训、劳动制度、劳动合同、女工和童工、劳动保护、工资报酬、工伤职业病、社会保险、退休和补贴、劳动纠纷、劳动管理和监督以及奖惩政策等;《引进和使用外籍劳务管理的决定》共分7章22条,主要内容包括:引进外劳的申请条件和程序、审批权限、登记备案和务工延期、外劳管理和变动以及奖惩措施等。

二、老挝劳动就业和劳动力市场基本情况

(一)劳动就业基本情况

老挝全国人口约600万,从业人员约300万人,其中约80%从业人员属稳定就业(含农民、公职和企业在编人员),约20%从业人员属转移就业。据老挝社会福利劳动部资料显示,在转移就业工作中,用工单位共151,906家,就业人数共652,000人,其中农业406,000人,工业建筑业102,000人,服务业144,000人。2009年,老挝新增就业人数214,949人,比上年增长近3倍,其中国内就业210,922人,从事农业197,654人、工业建筑业12,960人和服务业308人;国外就业(外派劳务)4,027人,比上年增长30%,其中从事农业134人、工业建筑业3,476人和服务业417人;自主创业165人;登记求职人数8,813人,比上年减少约3倍,其中农业132人、工业建筑业8,486人和服务业195人。

劳动输出方面,老挝劳务主要输出市场是泰国。据统计,老挝籍公民在泰国务工人数累计120,580人,其中合法劳工61,929人。

  劳务输入方面,2009年共计17,083人外籍劳务人员入老工作,其中按国家分:中国3,215人、越南6,864人、泰国3,524人及其他国家3,480人;按行业分:农业2,121人、工业8,796人、服务业1,230和其他4,938人。

(二)劳动力市场基本情况

1、劳动力供求情况

根据2009年初老挝社会劳动部《关于金融危机对老挝劳动就业的影响与对策报告》,金融危机导致老挝国内工人下岗约2,000人,失业48,806人,待业2,795人;从国外失业回国15,000人,合计需解决失业人数68,601人。与此同时,老挝国内还存在劳动力短缺的情况,如沙湾拿吉省有5家用工单位需长工9,424人,短工15,830人。部分项目尤其是农业项目如橡胶、沉香木、桉树和小油桐等种植项目需要增加部分劳动力约5,500人;纺织业需要14,000人;能源矿产业需15,564人。此外,外国劳务市场对老挝劳务的需求也在增加,如泰国需求约20,000人,韩国约2,500人,日本约300人,马来西亚需1,000人,美国需500人,合计用工人数84,618人,其中短工15,830人,足以解决金融危机带来的失业问题。同时,在2010年老挝社会福利劳动部工作计划中称,随着老挝社会经济将继续保持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援助项目、矿产、水电、建筑、加工、农业和服务业等产业将新增大量工作岗位。老挝的劳动力市场明显呈现出供小于求。

外籍劳务需求方面,今年来老挝劳务市场出现“两增一减”的趋势,即:对高新技术人才、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新兴产业和特殊专业技能人才的需求明显在增加;对脏苦险行业工种需求增加;对普通工人、简单技工、低层次经营管理人才需求减少。如建筑业中工程规划设计人员、项目管理人员、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供不应求,需从中日韩等国家输入。普通建筑工人则多数是本地老挝人和越南籍工人。这类工人由于技能和劳动生产效率低下,供给过剩,导致工资待遇不断下降。

2、劳动力价格

2009年老挝国内生产总值增幅达7.6%,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906美元,比上年增长约12%。老挝劳动力价格也随着社会经济的增长而增长,老挝社会福利劳动部于2009年初将最低劳动工资标准从29万基普(约35美元)调高至34.8万基普(约41美元)。在实际执行中,老挝劳动力价格远高于政府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普通工作的劳动力价格如下表:

序号 工种 月薪 中国籍

劳务价格 老币(基普) 折成美元 人民币(元)

1 普通工人 90-120万 105-140

1.工程项目工人、翻译:3000-5000

2.中层管理人员:5000-8000

2 熟练工人 100-150万 118-176

3 技术人员 200-300万 235-353

4 大车司机 120-150万 140-176

5 工程机械司机 150-300万 176-353

6 保姆/清洁工 80-120万 94-140

7 门卫 60-100万 70-118

8 办公室文秘 100-150万 118-176

9 餐馆服务员 50-80万 59-94

10 纺织工人 30-70万 35-82

11 会计 60-150万 70-176

3、劳动就业服务

2009年中旬,老挝社会福利部在万象市举办了首次劳动就业招聘会,共有8,000多名求职者参加。2010年1月,老挝社会福利劳动部出台《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设立和管理决定》,将进一步规范老挝劳动就业服务市场,提高服务质量,增加就业机会。截止目前,老挝共有9家劳动就业服务公司,它们从2006年至今共为1.4万人联系了劳动就业机会。

三、老挝劳务输(出)入管理和移民管理情况

老挝的劳务输(出)入管理和移民管理分属不同职能部门,即老挝社会福利劳动部劳动就业司和老挝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也称“移民局”)。劳动社会福利部劳动就业司负责老挝全国劳动就业组织和管理,其中包括劳务输出和劳务输入管理。而老挝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则负责所有出入境者的签证、暂住证和移民等管理。二者分别依照老挝劳动部《关于引进和使用外籍劳务管理的决定》(1999年3月)、《关于引进外籍劳务许可的决定》(2007年12月)和老挝总理府《关于老挝住出入境管理和外籍人员管理的总理令》(2009年5月)的各项规定履行各自职责.

其中涉及劳务输入管理中的工作许可、签证制度的有关内容,老挝劳动社会福利部《关于引进和使用外籍劳务管理的决定》和《关于引进外籍劳务许可的决定》有明确规定,即

(一)外籍劳务引入的条件:必须身体健康并具有一定技能和专长,年龄在20周岁以上,无犯罪记录等。

(二)外籍劳务引进申请、登记和延期的程序:向劳动部提出申请(含引进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或工程承包合同和用工计划如用工数量、专长、时间等内容)、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检验的名单、到老挝驻外国使领馆申请LA B2签证、到老挝社会福利劳动部办理登记和工作证、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暂住证、向计划投资部提交投资项目所需外籍劳务计划。获得批准后,用工单位须持相关材料到劳动就业司进行劳务登记(材料含:登记申请、引进批准证书、护照、健康证、学历证或技能证明、简历、劳动合同、2张3×4相片);外籍劳务入老工作的期限为半年或一年。延期者须办理延期手续(需递交的材料有:延期申请、用工者评价及推荐信、工作证、完税证明等),延期期限为6-12个月。

(三)用工单位的义务:负责支付劳工工资报酬和代缴10%个人所得税,指导劳工遵守法律、风俗习惯,工作结束后15日内负责送劳工回国。

(四)外籍劳务比例:外国投资者使用外籍劳务,体力劳动者不能超过本企业职工人数的10%、脑力劳动者不超过20%。

四、存在的突出问题、风险和我开展双边劳务合作的环境评估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1、供求矛盾突出。老挝劳动力80%集中在农业部门,随着老挝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林种植加工项目、基础建设项目、水电矿产资源开发项目进入实施阶段,需要大量农林技术工人和工业建筑业从业人员。但老挝教育尤其是职业教育发展滞后,工业基础薄弱,产业工人缺乏,老挝全国有知识、有技术、守纪律的从业人员仅约10万人,全国100多所职业学校每年仅培养约1.4万个技术工人,远不能满足老挝社会经济现代化和工业化进程要求,突显其供求关系不平衡的矛盾。

  2、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一方面相当数量的从业人员文化程度偏低、技能单一,难以满足用工单位需求;另一方面部分从业人员择业观念陈旧,对岗位和收入待遇期望值较高,往往不愿意到脏苦累险岗位就业,自谋职业也顾虑重重,办法不多。

  3、企业用工成本过高。与东南亚其他国家相比,老挝劳动力成本价较低(约为泰国的1/3),但这些劳动力并不符合企业实际需求,企业需对招来的员工从基础知识开始培训,承担起职业技术学校的职能。加上很多老挝劳工缺乏吃苦精神、工作节奏慢、效率低、纪律和法律意识淡薄、稳定性差,闹情绪和跳槽现象严重,企业难以从制度和按工作进度对工人进行管理,需重复招聘和培训,造成企业用工成本过高。

  (二)存在的风险

  近来随着中老政治经贸关系进一步密切,人员往来迅速增多,出现国内有些人进入老挝非法务工和经商情况,从事老挝法律不允许的盈利性工作,数量呈上升趋势,对老挝法律规定只许本国公民才能从事的零售业、服务业等就业机会和岗位造成影响,引起老挝部分民众不满情绪。同时,一些不友好国家和人士借机造成“中国移民论”、“中国环境破坏论”等不良社会舆论,给我国形象和部分项目(如万象新城综合开发项目)实施带来负面影响和阻碍。对此,须提高警惕、从长远着想、因势利导、消除隐患,保证中老关系特别是经贸合作健康稳定发展。

  (三)开展双边劳务合作的环境评估

中老双边劳务合作目前仅限于中国企业执行的工程项目和投资项目的项下劳务合作,至今未出现任何重大劳务问题,开展双边劳务合作的环境较好,具体表现在:

  1、老挝国内环境较好。经过35年的发展,老挝已建立了良好的内部环境,政治稳定、社会安宁、人民友好,革新开放力度不断加大,经济发展快速、平稳,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国内没有民族、宗教、政党、反叛武装的斗争和冲突,与周边国家也没有边界冲突问题。

  2、中老关系为开展双边劳务合作创造良好外部环境。2009年中老关系已提升为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政治互信增强,中老经贸合作不断深化,为中老开展双边劳务合作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3、开展中老双边劳务合作具有较大发展空间。近些年,老挝经济持续保持7%以上增长速度,每年获得近4亿美元国际援助,2009年外国投资合同额达40多亿美元,老挝国内基础设施建设和项目投资呈现一派繁荣景象,需要大量高质量高效率建设队伍。同时,老挝政府正实施“湄公河次区域过境服务中心”战略,将重点发展交通路网如南北、东西铁路和南北、东西高速路等,并明确表示将强化与中国的经贸合作重心地位,把中国视为最主要的外援、外资来源国和出口市场,中老经贸合作势必长时间内保持快速增长势头。开展和加强双边劳务合作具有较大发展空间,当属应运而生,更应顺势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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