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招商投资网
越南国旗
越南政府对工业区新建或扩建投资项目制定新规
来源:网群国际    浏览:

据越南《投资报》12月20日报道,越南政府近日颁布工业区投资第164/2013/ND-CP号修订及补充决议,对新建或扩建工业区、出口加工区和经济区项目审批以及出口加工型企业权利和义务作修订及补充,主要内容如下:

一、工业区新建项目审批需符合国家总体规划,新增项目所在地的园区用地填平比例不低于60%。

二、工业区扩建项目审批需符合国家总体规划,现有项目土地填平比例不低于60%,且需有污水集中处理区。

三、投资许可证颁发机构需向各相关部委征询意见。

四、属原有规划外项目审批,授证机关需根据越南规划管理相关法律陈述满足新增规划的各项条件。

五、工业区开发商需在所属工业区管委会对相关土地租用或二次租用价格及基础设施使用费等内容进行备案。

六、出口加工型企业在越南本土采购服务于生产或生活物质,可选择办理或不办理进出口和海关手续。

七、出口加工型企业可在越南本土出售该企业清理的财产或根据越南投资法规定的商品。

八、出口加工区或出口加工型企业之间的买卖行为属进出口行为。

九、各出口加工型企业在投资许可证允许范围内的购销权限需成立独立机构统一执行。

 

 

项目合作:18361148798    或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温馨提示:本站提供免费发布服务,但对信息的合法性、实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名录资源由会员为向全球展示品牌形象上传,个人信息均经处理后发布,如有遗漏戓涉嫌侵权他人及不愿展示形象的,请将“该页网址和需修改及删除的内容”发至本站邮箱戓留言给我们处理。凡注册会员并发布信息或名录资源的,均可定期获得全球项目参考及合作机会。本站名录资源概不对任何第三方开放,更不提供如交换、出售及查询等服务!
项目合作及建议请留言:请理性留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姓名: 手机: QQ号: 微信: 邮箱:
验证码 点此换一张
关于我们 招商培训 代理招商 代理投资 代理融资 代理政策 战略伙伴 服务外包
广告报价 汇款方式 合作方式 免费发布 网群建设 诚聘英才 网站导航 设为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