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颁布成立股份商业银行的新规定
来源:网群国际 浏览:次
据越通社《信息报》3月30日报道, 越南中央银行近日颁布第9号(TT-NHNN/2010/9)通知,就股份商业银行的成立及活动规定如下:银行注册资本不得少于当时法律规定的法定资本,且须为越南盾;参与出资成立银行的股东人数不得低于100人,其中最少有3名股东为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机构;国有企业参与出资成立银行,须获得总理的书面批准;银行成立的条件之一是具有符合现行法律规定的组织和活动章程;成立银行的提案须包括本通知规定的各项基本内容;银行须有正式的办公地点;须依法登报公布经营许可证规定的有关内容;根据呈报中央银行审批的成立提案,确保具备银行开业活动的其它条件,如资本、人员、通信技术等。
项目合作:18361148798 或
温馨提示:本站提供免费发布服务,但对信息的合法性、实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名录资源由会员为向全球展示品牌形象上传,个人信息均经处理后发布,如有遗漏戓涉嫌侵权他人及不愿展示形象的,请将“该页网址和需修改及删除的内容”发至本站邮箱戓留言给我们处理。凡注册会员并发布信息或名录资源的,均可定期获得全球项目参考及合作机会。本站名录资源概不对任何第三方开放,更不提供如交换、出售及查询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