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招商引资信息网,招商引资信息网,招商引资网,招商投资网,招商网,招商投资集群,招商投资全球集群,招商投资全球集群总站,
伊朗招商投资网
伊朗国旗
伊朗海关清关新规定
来源:网群国际    浏览:
伊朗经济报四月十四日报道,伊朗政府经济委员会对商业利润税调高的商品、刚被列为禁止进口和限制进口商品的清关出台了新的规定。

2008年1月13日,伊朗政府经济委员会根据商业部的提议对“进出口法实施细则”第11条、1994年4月26日通过的H/16T/1395号文件、2004年11月9日通过的H/27484T/37502号文件的内容进行了修改。

根据修改了的“进出口法实施细则”凡被列为禁止进口和限制进口的商品、商业利润税被调高的商品,在其进口前必须到商业部办理进口申请,并到海关进行备案。

在被宣布为禁止进口和限制进口、商业利润税被调高前用于出口而进口的商品、不通过银行系统进口的商品,在其进口前必须到商业部办理进口申请,并到海关进行备案,其出口不受影响。

在被宣布为禁止进口和限制进口、商业利润税被调高前已办理了运单、并在规定期限内到港的由合作社公司、边民或小商贩使用商业部每年批准的外汇额度进口的商品,不在规定之列。

本规定于2008年3月16日经总统批准,于2008年3月17日由第一副总统宣布执行。

(经商参处 单新元)

项目合作:18361148798    或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温馨提示:本站提供免费发布服务,但对信息的合法性、实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名录资源由会员为向全球展示品牌形象上传,个人信息均经处理后发布,如有遗漏戓涉嫌侵权他人及不愿展示形象的,请将“该页网址和需修改及删除的内容”发至本站邮箱戓留言给我们处理。凡注册会员并发布信息或名录资源的,均可定期获得全球项目参考及合作机会。本站名录资源概不对任何第三方开放,更不提供如交换、出售及查询等服务!
项目合作及建议请留言:请理性留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姓名: 手机: QQ号: 微信: 邮箱:
验证码 点此换一张
关于我们 招商培训 代理招商 代理投资 代理融资 代理政策 战略伙伴 服务外包
广告报价 汇款方式 合作方式 免费发布 网群建设 诚聘英才 网站导航 设为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