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泰国证券交易所上市程序简介(201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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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泰国注册的外资公司可以在泰国证券交易所上市,适用一般泰国公司的上市规则,主要包括证券交易法B.E.2535(1992)及泰国证券监管委员会的相关通告和泰国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一、在证券市场上市的益处
? 能够获得长期的资金来源。通过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能够募集资金实现其扩展计划,增强企业竞争力,建立适当的财务结构,有利于降低资金成本。除了发行普通股以外,上市公司还可以通过发行优先股,债券、可转换债券等其他形式的证券募集到额外的资金。
? 可以享受税务优惠。上市后的头三年内,上市公司的公司所得税从30%减为25%。
上市公司的个人股东出售上市证券的利得免征个人所得税;预扣10%的股利税并可从股利收入不计入应税收入或股利收入扣减3/7计入应税收入两者之中选择其一。
? 能够获得积极的公众形象。上市公司接受证券监管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严格审查,因此被认为财务状况稳固,能够实现信息公开透明。这种形象对提升公司可信度,增强谈判能力,塑造企业产品和服务的知明度都起到重要作用。通过官方的证券交易所发布有关公司信息更易于为公众接受和信任。
? 能够加大对国外合作者的吸引力。上市公司有利于吸收国外合作者的投资,增强企业竞争力,为业务开展带来更多机会。
? 管理责任和专业化经营机构。上市公司经营优劣的重要标准是能否树立投资者的信心,在某种程度上可以通过股价反映出来。股份公司的管理者必需对其广大股东负责,
反过来股东可以对公司经营实现高效化发挥积极作用,并从中获益。
? 能够增加公司员工的自豪感。当一家上市公司拥有良好的信誉和社会形象,并为大众所接受的时候,其员工的自豪感将被调动起来,更加努力地为公司工作,使公司发展更富有生机。
? 外资企业在泰国上市。可利用当地资本扩大融资渠道,提高企业竞争力,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企业在国际资本市场上的形象。
二、申请普通股上市的公司必须具备的条件:
? 申请人必须是大众有限公司或依照特别法律成立的公司。
? 管理人员和实际控制人的资质必须符合证监会的规定,无任何被禁止的情形。
? 必需具备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至少1/3(但不少于三名)的董事必须是独立董事;须成立由至少三名成员组成的审计委员会,其中一人必须具备财务会计知识。
? 财务报表符合大众有限公司和证监会的标准;任命审计师需得到证监会批准;须建立内部控制机制。
? 公司章程必须体现公司治理原则;不存在与子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利益冲突;公正透明地披露潜在的关联交易;不存在对小股东存有偏见的股东和管理结构。
? 财务顾问必须符合泰国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资质。
? 申请前必须设立公积基金。
? 必须具有稳定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充足的营运资金:在主板上市至少应持有3亿泰铢的股东权益。在中小企业板(MAI)上市应持有2千万泰铢的股东权益。
? 在主板上市实收资本额不少于3亿泰铢;小股东人数应不少于1,000人,持股比例不少于25%,若实付资本大于30亿泰铢,小股东持股比例可放宽到20%。在中小板上市小股东人数应不少于300人,持股比例不少于20%,
? 申请上市前至少一年内由同一管理团队进行管理。在主板上市,公司经营时间不少于3年,最近二或三年累计净利润不少于5千万泰铢,上年净利润不少于3千万泰铢;
若由于融资成本导致亏损,须说明上市后如何盈利。在中小板上市公司经营时间不少于2 年,上年净利润大于零,申请前留存受益大于零,或经营时间不少于1 年,且市场总值达于10亿泰铢。
? 公司的海外业务必须是在该国的一般合法业务或特许经营业务。
三、首次公开发行的步骤
一般来说,上市准备工作需要半年多时间,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上市申请前3-6个月:
(i) 研究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大众有限公司法、证券交易委员会有关股票发行和交易方面的法规、规章,以及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关规定。
(ii) 委托一家顾问咨询公司,并挑选一名证券交易委员会认可的财务顾问协助办理上市准备工作。
(iii) 与财务顾问商讨公司有关信息,以审核申请者的资格,并根据有关需要做适当的调整。
(iv) 制订时间表,做出信息准备计划。
(v) 重组拟上市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股份,减少现有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
(vi) 准备符合公认会计准则的财务报表和其他会计报告。
(vii) 建立审计委员会,调整董事会结构,任命规定数量的独立董事。
2.上市申请前2-5个月:
(i) 转型为大众有限公司。
(ii) 准备首次发行股票申请(IPO)及相关文件。
(iii) 研究计划股票的定价和销售问题。
(iv) 准备公共关系计划书。
3.上市申请前1-2个月:
(i) 设立风险基金。
(ii) 任命股份登记人。
(iii) 向证券委员会提交公开发行申请。
(iv) 准备接受证监会到公司进行审查。
(v) 准备上市申请及相关文件。
4.提交上市申请:
(i) 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请(证券交易所将在30天内决定是否核准) 。
(ii) 准备接受证券交易所到公司进行的审查(对于途径二的平等申请情况,证券交易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将在同一时间到公司进行审查) 。
(iii) 发售股票。
(iv) 向证券交易所提交股票发售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v) 上述文件提交后两日股票可上市交易。
四、普通股上市费用
申请费用为5万泰铢。
初始费用为实收资本的0.05%(最低数额10万泰铢,最高数额300万泰铢)
年费根据实收资本金额大小按不同比例缴纳:
实收资本小于2亿泰铢的0.035%
实收资本在2亿泰铢到10亿泰铢之间的 0.03%
实收资本在10亿泰铢至50亿泰铢之间的0.025%
实收资本在50亿泰铢至100亿泰铢之间的0.02%
实收资本在100亿泰铢之上的0.01%(最低限额5万泰铢,最高限额300万泰铢)
项目合作:18361148798 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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