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各劳务派遣公司在提交劳务派遣确认函时所提交的资料时有缺失,先将所需资料规范要求发布如下:
1.对外劳务合作项目确认申请
2.对外劳务合作情况项目,其中项目简要信息包括:派遣人数、入境时间、在日停留时间、工种、每小时工资、每天/每周工作时间、加班工资、所上保险、管理费等。
3.派遣公司法人营业执照
4.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
5.接收劳动组合履历事项全部证明书(公司誊本)
6.接收劳动组合有料(无料)职业介绍事业许可书
请将上述资料通过传真形式发送至我经商室。传真:0081-92-781-8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