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说,税收协定主要有两个优点,一是防止双重课税。由于资源国与日美欧等国税制差异较大,企业经常被征收不当的高额税金。有必要明确两国间税金征收权限降低风险。二是降低专利税。海外子公司在当地生产时需向日本国内母公司支付专利费,资源国专利费税率有的高达20%。税收协定使企业一年节税10亿日元左右。
日本政府还期待吸引石油资本对日投资。目前海外企业及投资者购买日本上市公司股票的股利税率为7%,购买债券利息的所得税税率为15%。如果缔结协定税率能够降低到5—10%,有人提出是“吸引外资的必要措施”。
07年围绕双重课税需要两国相互调解的纠纷案件153件,相当于97年3倍,调解陷入僵局案件也逐渐上升。对于协调破裂的案件,欧洲各国正研究在协定中设置争端解决机构的相应条款。有关人士认为日本也应该设置相应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