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招商投资网
日本国旗
对外贸易的法规和政策规定(三)
来源:网群国际    浏览: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

【农产品检验检疫】日本对食品制定了堪称世界最为严格的检验检疫标准。2006年5月,根据《食品卫生法》对在食品中残留的农药、饲料添加剂和动物用药等实施了《肯定列表制度》,该制度规定了799种农业化学品在各种农产品中的5万多个残留最低限量,对其余未规定具体标准的项目实行0.01PPM的一律标准。日本政府对进口农产品建立了一套以监控检查和命令检查为主的监控系统,规定对输日农产品进行10%的监控检查抽查比例,发现超标则提高抽查率至50%,对两次以上查出相同化学物质残留超标的农产品实施百分之百检查的命令检查。

【动物检疫】日本根据《家畜传染病预防法》,对自国外进口的动物和畜牧产品实施严格的检验检疫。对偶蹄类动物、马及其制成品,鸡、鹌鹑、鸵鸟、火鸡和鸭科动物及其种卵实施指定检查;对来自或经过地为欧洲、亚洲和美国等“疫区”的偶蹄类动物及其制成品实施禁止进口措施;对非指定检查对象外的禽类和禽肉,禁止从所有发生过高原性禽流感的国家或地区进口。

【植物检疫】日本根据《植物防疫法》,对种子、球根、苗、苗木、切花、切枝、生果实、蔬菜(生鲜、冷冻、干燥)、谷物、豆类、坚果、植物油原料(芝麻、菜籽)、香料、药用植物、干花、稻草、稻壳、植物原料制成的工艺品、稻草制品和木材等实施植物检疫;禁止进口具有病虫害传染危险的植物、害虫、土地及附土植物、稻草(中国产稻草席在日本检疫官和中国植物防疫机关同时发放证明的情况下可进口)、稻壳(朝鲜半岛和台湾除外);经过制材或制茶等高度加工的植物性产品可免检。

【影响中国的主要检疫措施】目前,《肯定列表制度》已成为影响中国农产品输日的最大因素。同时,经过中国政府与日本政府的长期交涉,以及中国企业多年来在输日市场上的艰苦开拓与摸索,近年日本政府适当放开了对中国输日禽肉和水果类产品的限制,指定地区生产的部分农产品如稻草、南瓜等已可以进入日本市场。

 

项目合作:18361148798    或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温馨提示:本站提供免费发布服务,但对信息的合法性、实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名录资源由会员为向全球展示品牌形象上传,个人信息均经处理后发布,如有遗漏戓涉嫌侵权他人及不愿展示形象的,请将“该页网址和需修改及删除的内容”发至本站邮箱戓留言给我们处理。凡注册会员并发布信息或名录资源的,均可定期获得全球项目参考及合作机会。本站名录资源概不对任何第三方开放,更不提供如交换、出售及查询等服务!
项目合作及建议请留言:请理性留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姓名: 手机: QQ号: 微信: 邮箱:
验证码 点此换一张
关于我们 招商培训 代理招商 代理投资 代理融资 代理政策 战略伙伴 服务外包
广告报价 汇款方式 合作方式 免费发布 网群建设 诚聘英才 网站导航 设为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