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招商投资网
新加坡国旗
商务部关于进一步简化和规范外商投资行政许可的通知
来源:网群国际    浏览: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商资函〔2008〕21号

【发布日期】2008-08-2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简化和规范外商投资行政许可程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规定由商务部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其有关非实质性变更(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名称变更、投资者名称变更、同一城市经营地址变更、董事会人数变更、符合法律规定的经营期限变更), 由商务部委托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依法审批,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后将批复和批准证书复印件报商务部备案。

  二、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原由商务部批准设立属于限额以下的外商投资企业,其变更事项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依法审批(投资性公司、涉及专项规定、特定产业政策和国家宏观调控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除外),并报商务部备案。

  三、商务部将建立抽查制度,每月将抽查企业名单通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在接到通知5个工作日内,将依据上述第一、二条审批的被抽查企业有关材料复印件以快递方式报送商务部(外资司)。

  商务部报送材料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 政府大厅 外资司窗口

         邮  编:100731

         联 系 人:曾明

         电  话:65197875 65197852

  四、如抽查中发现同一商务主管部门两次出现违规审批,商务部将在商务系统内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未改,收回委托。

  五、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项目合作:18361148798    或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温馨提示:本站提供免费发布服务,但对信息的合法性、实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名录资源由会员为向全球展示品牌形象上传,个人信息均经处理后发布,如有遗漏戓涉嫌侵权他人及不愿展示形象的,请将“该页网址和需修改及删除的内容”发至本站邮箱戓留言给我们处理。凡注册会员并发布信息或名录资源的,均可定期获得全球项目参考及合作机会。本站名录资源概不对任何第三方开放,更不提供如交换、出售及查询等服务!
项目合作及建议请留言:请理性留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姓名: 手机: QQ号: 微信: 邮箱:
验证码 点此换一张
关于我们 招商培训 代理招商 代理投资 代理融资 代理政策 战略伙伴 服务外包
广告报价 汇款方式 合作方式 免费发布 网群建设 诚聘英才 网站导航 设为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