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广东省青年摄影家协会,简称广东青摄协。英文译名为:Guangdong Association of Young Photographers,英文译名缩写为:GDAYP。
第二条 广东省青年摄影家协会是由广东省优秀的青年专业摄影工作者和青年业余摄影爱好者组成的全省性的群众组织,是自愿结成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广东省青年摄影家协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宗旨是:团结全省青年摄影工作者和爱好者,坚持百花齐放、百字争鸣的方针、组织开展摄影创作活动,促进摄影艺术交流,繁荣摄影事业,为我省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第四条 广东省青年摄影家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是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青年摄影家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广东省青年摄影家协会的会址在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19号广湾十八商务港B座4楼415室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东200号壹捌伍零创意园28栋
邮政编码:510370
电话:020-83644844
传真:020-31021362
微博:广东省青年摄影家协会(1893136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