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 天: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负责全县依法行政、行政效能、民族宗教和分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县土地储备中心、县法制办公室、县司法局、县民宗局。协助常务副县长分管国土资源工作,协助分管县国土资源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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