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协助区长处理区政府日常事务。分管全区民生、安全生产、公务用车编制管理、监察工作。负责东坡岛征地拆迁安置、中心城区安置入住、光荣院片区改造和东坡湖片区扫尾工作。协助区长分管区财政局。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区外侨台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区政府信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分管劳动保障工作)、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东坡湖开发办、区工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联系区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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