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启东,兴文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负责县政府日常事务工作、光明新城建设工作。负责大安全、发改、监察、财政、人社、督查目标、重点建设、办公室、统计、国防教育和征兵、外事侨务、档案、史志、信访等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含县政府政策研究室、县民宗局、县政务中心、县人防办、县采购中心、县委县政府督查目标办、县委县政府接待办)、县编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含县公务员局、县社保局、县医保局、县人才服务和就业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物价局、县重大项目办)、县国土资源局、县统计局、县财政局(含国库支付中心)、县监察局、县档案局、县保密局、县地方志办、县城投公司。
联系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人武部(含县国动办)、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工商联、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