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 明,兴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分管交通运输工作,与副县长刘维林同志共同抓好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与城市管理工作。
对应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含县运管局、县养路段),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含县防震减灾办、天然气公司)、县城管局。
联系宜宾公路养护总段兴文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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