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公安、司法、城乡规划建设、城乡管理等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县防震减灾办)、县人防办、县司法局、县保密局、县城管局(县爱卫办)、县武警中队、县消防中队等单位。
联系县法院、县检察院、县综治办、县住房公积金中心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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