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金融、发改、目标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防、监察、效能建设、信访、应急管理、食品安全、重点项目推进、灾后重建扫尾及灾后发展振兴、国有资产管理、对外联络工作,牵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协助市长分管财税、审计工作。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发改局、目标办、法制办、人防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局、信访局、统计局、公务员局、政务服务中心、应急办、金融办、物价局、以工代赈办、驻外办事机构、行政干部学校、兰渝铁路阆中段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人行、银监办、各金融机构。联系人大、政协、纪委、部队、总工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