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区长分管财政、人事、编制、社会保障、规划建设、交通(公路、铁路、水运、战备)、税务和金融保险、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应急、保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采购中心、应急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国资办、金融办)、区住建局(区房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管局、驻乐山(成都)办事处等单位。
联系:区人大、区政协、区统战部以及区国税局、区地税局、驻区中行、工行、农行、信用联社办事机构、区人寿保险、区财产保险、区烟草专卖局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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