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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科学技术馆玻璃幕墙工程项目已由湖南省发改委以湘发改投资[2004]46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报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招标人对项目的工程建设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招标编号:GLTC—2008HN154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单位:湖南省科学技术馆
湖南长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工程名称:湖南省科学技术馆玻璃幕墙工程
建设地点:长沙市天心生态新城中心区芙蓉南路与杉木冲路交汇处
批准单位及文号:省发改委湘发改投资[2004]461号文件批准
资金来源:省财政全额拨款,建设资金已落实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
建设规模:幕墙面积约10000㎡
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并确保芙蓉奖,争创鲁班奖
要求工期:总工期206天,开工时间从2008年7月20日开始计算
招标范围:湖南省科学技术馆为框架结构,南馆局部地下一层,地上三层;北馆地上三层;总建筑面积约28113㎡。本次招标范围为外墙玻璃幕墙及屋面玻璃采光顶的制作、施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⑵本工程投标人资质等级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幕墙工程专项设计甲级和幕墙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企业,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壹级注册建造师;
⑶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近三年内必须有一个已完成并验收、面积在10000㎡及以上规模的玻璃幕墙工程施工经验;
⑷投标人近三年完成并验收的幕墙业绩不少于人民币3亿元;完成的幕墙单项工程不少于2000万元的项目一个;
⑸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⑹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4.1从2008年6月13日~2008年6月19日每天8:30~12:00、15:00~17:00 (休息日除外)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hnztb.org)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若开标时企业的相关信息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本单位企业信息不符时,则视为无效。
4.2申请人应于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交纳资格预审文件款,否则拒绝接受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方式
按照省建设厅湘建建[2007]102号文件,本次资格预审申请采用有限数量制评审。通过打分排名与随机抽取相结合办法,选择不少于7家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资格预审评审时间:2008年6月26日上午9:00时整(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11楼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资格审查室(1107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按照省建设厅湘建建[2007]102号文件采用综合评估法Ⅱ。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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