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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电力修试中心1#、2#、3#实验楼工程项目已由恩施州发改委以恩施州发改能源(2008)2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恩施州电力总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恩施州电力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①.招标项目概况:
a.建设地点:恩施市旗峰坝;
b.建筑结构:1#楼框架五层、2#楼框架六层、3#楼轻钢一层;
c.建筑面积:1#楼3877.58米2、2#楼3203.71米2、3#楼636.71米2;
d.投资规模:800万元
e.工期:180日历天;
②.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08年10月29日至2008年11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恩施市施州大道58号(州邮政大楼四楼)恩施州综合招投标采购中心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登记,然后凭登记表到恩施州同欣监理公司招标代理中心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00 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08年11月5日下午17时零分,地点为恩施市施州大道58号(州邮政大楼四楼)恩施州同欣监理公司招标代理中心。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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