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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眉山市凤鸣镇政府关于工业西区的管理模式和应享有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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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07-1-24 已浏览 (88)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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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山城西工业集中区,地处县城以西,城郊结合部,以成乐高速公路进出口为依托,以成乐高速公路、新彭谢路为轴向南、北、东、西延伸。区位优势特别突出,交通条件相当优越(距成都46公里)。规划总面积7441亩。
彭山县凤鸣镇政府关于工业西区的管理模式和应享有政策
(一)、关于园区管理模式
为切实加强对彭山县工业西区建设与发展的领导,加快园区建设步伐,建议由县上集中统一管理,成立一个由一名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的工业西区建设领导协调小组。同时,成立彭山县工业西区管委会,由县上主要领导兼任主任,凤鸣镇、彭溪镇、国土局、建环局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部门为成员,暂定编制9名,凤鸣镇、彭溪镇各抽调3名工作人员,国土、城建各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工业西区管委会日常工作。
(二)按照“一企一议、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原则,对投资密度大、科、技术含量高、税源充足、无污染的项目给予更加特殊优惠政策。
(三)为促进外来投资业主落地生根,转型升级,特建立企业发展贷款贴息政策,即:凡在集中区注册的企业,其当年对县本级财政收入贡献在300万元以上的,县财政部门商同有关部门确定企业发展贷款额度,再按其贷款利息的30%(当期银行利率)部份给予贴息补助,时间为两年,但每年贴息额不高于企业当年上缴地方财政收入留成部份的20%。
(四)工业集中区财税政策优惠期为7年。即:从2005年9月1日起至2012年8月31日止。
(五项原则)关于配套服务问题
1、关于土地使用证的办理问题。新上项目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由西区管委会负责,企业征地由辖区内的乡镇负责,企业征地费到县财政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园区管委会,由管委会在土地出让金中按1.5万元/亩标准上交财政,包干用于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关于项目的建设及费用问题。新引进的项目可在县城建部门的监督下边建设边报批,涉及的城市建设配套费由管委会代收,并按5.6元/平方米的标准上交,其超过部分留作管委会的工作和发展经费,其它服务性收费低限收取。
3、关于基础设施建设经费问题。由工业西区管委会多渠道筹资,高标准完成园区内道路骨架建设和水、电、通讯、排污等管网配套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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