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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产4万吨锻件技术改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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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07-3-22 已浏览 (299)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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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作企业基本情况 青海东风模锻有限责任公司是1999年4月由青海省国资委划拨资产并与东风汽车公司投资成立的专业化锻造企业,隶属于青海东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结构为青海东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投资1260.48万元,占有96%股权;青海锻造厂配件厂投资50万元,占有股权4%。 企业占地面积272031.50平方米,拥有资产5386万元,在职员工944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12余名;公司安装有各类生产设备340台(套),其中锻压设备40台(套);经营范围包括锻钢件制造,专用车改装,汽车结构件制造及汽车销售,主要产品有汽车、农机、工程机械等配件以及其他大型复杂的锻件,拥有40000吨/年的锻件设计生产能力;公司可完成原材料检验、锻件设计、模具设计及制造、锻件生产、锻件清理及热处理、锻件产品检验与试验等全部工艺。目前公司主要用户有:东风汽车公司、约翰.迪尔天拖公司、一拖集团、北合汽、柳工、宁波英特姆公司、中国重汽公司、玉柴、朝柴、陕西法士特公司、桂林富达公司、锡柴等四十余家主机或配件厂家。 二、主要原材料供应情况 项目原材料以合金结构钢和碳素结构钢为主,钢材供应渠道主要有西宁特钢、石家庄钢厂、重庆特钢、大冶特钢等,特别是与我公司共处青海省的西宁特钢其钢材价格与上钢五厂、武汉钢厂等相比,明显要低一块,而且运输距离近,使公司采购成本相对降低,在市场竞争中更具优势。 煤炭、模具钢、油料、机电辅料等物料采购均已建立稳定、互利的供应链。 公司拥有相对完备并成体系的工艺生产布局,锻压设备、模具加工设备配套完备,同时还拥有10kv、35kv高压输电线各一条。公司拥有专用铁路运输线一条,编组后可直达用户目标地,厂区通过引胜公路与109国道相联接,交通运输便利。公司拥有独立的能源供给系统,可自给煤气、蒸汽、压缩空气、生产和生活用水。 三、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主要包括:对现有的模锻锤、热处理炉等关键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同时购进相关设备,充分发挥锻压设备能力,提升整体生产能力和水平。 四、建设条件 青海东风模锻有限责任公司位于乐都县境内,临109国道、兰青铁路和兰青高速公路,公司拥有10千伏安和35千伏安输电线路各一条,自备有铁路专用线和供电供水供气系统,资源充足,交通方便。 锻造业作为国家扶持的基础产业,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东风模锻公司作为有一定影响力的锻造企业,公司享受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局联合推行的“铸锻业在国内35%增值税先征后返”优惠政策。按目前的生产条件,该公司实际生产锻件仅在23000吨/年左右,只能完成现有用户50%的定单要求,数十种已研制开发成功的新产品不能投入生产,因此急需投入一定量的资金,用于增加流动资金和对现有的装备进行技术改造,以便提高生产能力和效率,满足市场要求。 五、投资概算及经济效益 该技术改造项目共投资约2000万元,在06~08年三年内分步实施,优先完成节能降耗改造项目。以上项目全部完工后,公司原有庞大的动能生产系统(锅炉房四台20吨蒸汽锅炉、煤气站6台发生炉,年消耗煤炭2.5万吨)将被淘汰,新型的经济能源(电力、天燃气)将替代原有的高消耗、高污染的旧能源,预计节能率在70%以上;模具制造、锻压、热处理等能力得到匹配,生产效率和制造精度将会大大提高,促进生产规模、产品质量、经济效益同步提高。三年内实际锻件生产规模可望达到40000吨/年以上,销售收入3.6亿元,利润可达3700万元。 六、合作方式 合作可以采用增资扩股、参股、全资收购等多种资本运做方式。 七、优惠政策 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颁布的“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若干优惠政府措施》的通知”(青政[2003]3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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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 系 方 式 |
单 位: |
青海东风模锻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 |
陈建宏 |
电 话: |
0972—8628463 |
手 机: |
131197207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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