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招商网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商业银行不得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利率以及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以获得商业交易机会为目的,在交易之外以回扣、促销费、宣传费、劳务费、报销各种费用、提供境内外旅游等各种名义直接或间接给付或收受现金、实物和其他利益的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定性为商业贿赂。从暗访的情况看,招商银行朔州分行的做法明显违反了有关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一直要求各银行机构要严格执行法定的存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提高或变相提高利率,不得向储户、单位存款的经办人和关系人支付除利息以外任何名目的费用或馈赠物品。近日,记者多次接到举报,称招商银行朔州分行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以馈赠物品的方式变相提高存款利率。记者随即对此进行了暗访。
日前,记者在位于朔州市古北街的招商银行朔州分行开户办理存款。工作人员热情的介绍:存款5万,我们就会赠送您厨房四件套。随后,记者办理存款10万元人民币,存期3个月。
在打出招商银行客户回单和开户专用凭单后,工作人员取出厨房四件套赠送记者。并向记者介绍办理不同的理财业务,会有相应的礼品赠送。
只见招商银行朔州分行营业厅内的一角,堆放着这位营业员所说的礼品。前来办理存款的业务的客户都领取了赠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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