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村乡原为开沙滩地,1968年围垦,1970年组建垦区联办,1973年建立新村人民公社,1984年政社分设,改称新村乡。新村乡地处县境西北端,濒临长江北泓道,北与江苏省海门、启东两市隔江相望,南以北横引河为界与新海社区(原长征、红星、新海农场)毗邻,西接江口良种场(原合作乡,今庙镇),东连合作副业场(原江口乡、今庙镇),东西长约11公里,南北宽约2.3公里,形呈临江带状。
新村镇,定名于1982年9月21日,该镇位于新村界河与中心横河交汇处,占地153亩,人口1017人,系新村乡政府驻地,距县城24公里。1985年新村乡辖有新红、卫、城、乐、平、浜、村、跃、中、国、庄、新洲等12个行政村。2002年精兵简政,进行区划调整合并,至2004年为6个村,即新卫、新乐、新浜、新中、新国、新洲村。新村乡自1968年拓荒围垦造田以来,其土地面积习惯上一直以32.5平方公里为准,几十年来无人置疑。根据乡土管所提供的有关权威部门的1981年土地普查资料确认,1985年新村乡乡域面积应为24.06 平方公里;1987年原属海桥乡(今三星镇)良种场404亩土地划并新村乡。因此2004年底新村乡土地面积应为24.89平方公里更为精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