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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十三五”质量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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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反映一个地区的综合实力,质量发展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日照市“十三五”质量发展规划》以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质量品牌提升“十三五”规划》《山东省“十三五”质量发展规划》以及《日照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为指导进行编制。《规划》总结了我市“十二五”时期质量发展取得的成就和经验,深入分析了质量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全面阐述“十三五”时期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主要举措,是未来五年我市质量发展的行动纲领。

一、发展基础与环境

(一)“十二五”时期发展回顾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质量工作,“十二五”期间,全市上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意见》,抢抓新机遇,应对新挑战,把质量工作作为促进转型升级、结构优化、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抓手,实现了从质量兴市向质量强市的转变,全社会的质量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

1.质量发展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十二五”期间,我市逐步健全完善“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体、社会共建”的质量发展工作机制,各区县普遍开展了“质量强(兴)区县”活动。市政府设立了市长质量奖,出台了《日照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连续组织三届市长质量奖评选;建立实施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制度,将质量工作指标纳入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发布实施计量发展规划、标准化战略实施意见;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落实产品质量“三包”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加强质量宏观管理,夯实质量安全基础,狠抓质量安全监管,推进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和质量社会共治。

2.质量总体水平稳步提升。“十二五”末,全市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明显增强,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3.2%,较“十一五”末提高9.8%;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抽检和评价性监测合格率达到96.8 %,较“十一五”末提高8.9%。工程质量方面,全市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达100%,质量投诉处置满意率达95%以上;全市公路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达100%。全市服务业质量稳中有升,重点服务领域顾客满意度保持在“比较满意”的水平。

3.品牌建设取得很大成效。“十二五”期间,创建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1个,山东省优质产品生产基地3个,2家企业荣获山东省省长质量奖;认定山东名牌产品67 个,山东省服务名牌16个。认定中国驰名商标5件,山东省著名商标28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5件,全市有效注册商标增长4852件。创建省级国际自主品牌5个,认定山东省老字号1个。创建国家优质工程项目4个,泰山杯工程项目54个。日照市被列为全省创建食品安全试点城市,创建“食安山东”食品生产示范企业18家,流通示范单位54家,餐饮服务示范单位(街区)88家,放心食品生产基地1个。积极参与“好客山东”“好品山东”公用品牌、集体品牌创建和宣传活动。

4.质量技术基础不断夯实。“十二五”末,全市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达到3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54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80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达到21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20家。国家级重点实验室达到4家,省级重点实验室33家。建成省级质检中心2家,获批筹建国家级质检中心1家,在建省级质检中心2家。全市工业企业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1项、国家标准71项、行业标准31项、地方标准29项,制定企业联盟标准3项。创建A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3家、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25家。制修订农业地方标准65项,建立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1个。创建国家级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2个,省级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10个。全市建立市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110项,县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40项。全市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达到63家,企业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429张,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267张,有机产品认证证书52张。

(二)“十三五”时期发展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加快推进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经济社会迈向“质量时代”的关键时期。当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处于新旧动能转换重要节点,产业结构、消费结构加快升级,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不断提速,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与效益提出迫切要求。围绕质量、技术、品牌、标准、创新的竞争更加激烈。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奋力赶超,实现“追赶”“摘帽”奋斗目标的关键时期,“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旧动能转换等重大战略部署,为我市新一轮跨越发展提供了宝贵机遇和广阔空间。同时,我市质量发展也面临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全社会的质量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工业基础、质量技术基础建设相对薄弱;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比、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真正掌握核心技术、标准话语权的企业和知名品牌还比较少;质量信用体系仍不够完善等等。“十三五”时期,面对新形势、新挑战,必须坚定不移地走质量引领、创新驱动发展之路,大力实施质量强市和品牌战略,坚持扩总量、调结构两手发力,着力构建以现代农业为基础、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旅游业为支柱、现代服务业为主导、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引领的现代产业体系,开辟新常态下质量型发展新路径,增创经济社会发展新优势,推动日照经济向中高端迈进。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推动三个转变”等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一个目标、三个导向、五大战略”的总体发展思路,把质量品牌工作摆到发展全局的关键处,作为新旧动能转换的着力点和推进器,融入经济发展各条战线、各个领域,在更高水平上实施质量强市和品牌战略,全面提升我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的总体水平,努力把我市建成质量发展成果惠及全市人民的质量强市。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市场决定与政府推动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不断激发企业提升质量和品牌发展的内生动力,把企业市场竞争的重心引导到质量溢价与品牌效应上来。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提升质量治理体系与能力的现代化水平,营造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

2.坚持改善供给与满足需求相结合。抓住制约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的关键问题,完善政策体系,加强质量管理,培育自主品牌,引导产品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不断提高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质量品牌需求。

3.坚持创新驱动与深化改革相结合。发挥创新在加强质量发展和品牌建设中的驱动作用,推进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模式创新和业态创新,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质量品牌促进体系,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与内生动力,主动实施优质优价、优胜劣汰的竞争策略。

4.坚持统筹规划与稳步推进相结合。加强对质量发展和品牌建设的统筹规划,推动质量多元参与、社会共治,瞄准质量问题精准发力,形成横向联合、纵向联动、齐抓共管的大质量工作格局。

(三)发展目标

“十三五”我市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是:构建以质量和效益为核心的发展模式,树立以品牌和信用为代表的城市形象,增强以标准和技术为支撑的竞争实力,“诚实守信、崇尚质量、追求卓越”成为社会主流价值观和主流文化。到2020年,实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旧动能转换取得显著成效,质量基础进一步夯实,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更加完善,质量总体水平明显提升,质量发展成果惠及全市人民。创建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和名牌产品,打造一批品牌形象突出、质量水平一流、拥有核心竞争力的现代企业,形成一批质量管理体系健全、龙头骨干企业带动作用突出、产业规模居全省乃至全国前列的产业集群和区域品牌。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和重点工业产品质量检测体系不断完善,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制修定工作,全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达到省内先进水平,主导产业和核心企业的技术质量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1.产品质量。到2020年,全市产品质量整体水平位居全省前列,品种、质量、效益显著改善,基本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质量需求。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质量优势明显,质量创新能力和自主品牌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培育树立一批政府质量奖标杆企业,创建一批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和山东省优质产品基地。全市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7%以上,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到87%。农产品和食品实现优质、生态、安全,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食品、药品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2.工程质量。到2020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全面提升,重点工程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市区内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均达到100%。交通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安全水平继续保持平稳,建成一批优质耐久、安全舒适、绿色环保、社会满意的“品质公路工程”。工程质量技术创新能力显著增强,节能、环保、安全、信息技术含量大幅增加,工程项目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节能标准。全市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为零。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取得根本成效,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率显著降低,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满意度明显提高。

3.服务质量。到2020年,全面实现服务质量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品牌化,服务业质量水平普遍提升,培育一批服务业知名品牌,形成一批质量竞争力强的大型服务企业(集团),服务业品牌价值和效益大幅提升。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实现深度融合,生活性服务业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需求。行业自律能力和质量诚信意识明显增强,骨干服务企业和重点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现代物流、商贸流通、电子商务、金融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 85%以上, 旅游、住宿、餐饮、居民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 80%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标准化战略,发挥标准引领作用

1.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全面落实标准化工作改革要求,统一管理、分工负责,政府与市场共治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基本建立,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逐步健全,标准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普及应用显著提升,“标准化+”效应有效显现。全面实行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开展企业标准“领跑者”试点工作。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围绕新技术、新工艺、节能减排、信息化等技术创新活跃的领域,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推动开展团体标准试点工作。坚持放管结合,强化标准执行,重点加强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让标准成为对质量的“硬约束”。鼓励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积极参与国家、国际标准化活动,引导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推动全市标准水平和应用能力的整体提升,推动日照经济迈向中高端水平。

2.加快标准创新和标准升级。大力实施“标准化+”行动,推进标准化在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领域的普及应用与深度融合。在政府治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节能减排、传统产业优化升级以及现代农业与农村综合改革等重点领域加大标准创新工作力度,积极推进各领域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开展标准化试点,构建具有日照特色、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标准体系,实现各领域标准体系全覆盖。到2020年,我市企业实质性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的能力不断增强,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成果标准转化率大幅提升,重点产业采用国际先进标准比率明显提高。各类组织和人员承担或加入各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5个,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达到120项、省地方标准达到35项,市级农业标准规范达到80项,制定团体标准30项,承担国家和省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达到30个。建立市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个以上,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80余家。建成满足社会需要的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各领域标准体系建设和应用以及社会化综合服务能力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二)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提升整体质量水平

1.推动产品质量提升

1)实施工业品质量提升行动。围绕工业强市,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实际,研究制定质量提升工作方案。突出钢铁、汽车及零部件、石油、化工、浆纸、机械、纺织等重点行业,水泥、化肥、消费品、食品相关品等重点产品,莒县刘官庄塑料、五莲街头石材、岚山中楼橡胶等重点区域,分别制定实施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多措并举,坚持引导帮扶与规范整治相结合,补齐短板,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促进工业品质量全面提升,支持申报创建质量提升示范项目。引导企业树立质量第一、追求卓越的强烈意识,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推广卓越绩效、精益生产、六西格玛等先进质量模式和管理方法,广泛开展质量风险分析、计量检测把关、产品质量检验、质量成本控制和质量管理小组等活动,鼓励企业开展自愿性产品认证和管理体系认证,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2)实施食品农产品质量提升行动。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20171号文件,以扩大有效供给和全面提高供给质量为着眼点,大力发展粮油、绿茶、畜牧、林果、海洋渔业等优势特色产业,进一步优化农业结构。突出优质、安全、绿色导向,实施农业标准化战略,推广“三品”认证,加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加快制定具有日照特色的农业地方标准,建立能进能出的标准化生产基地动态管理机制。健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完善全市执法联动协作机制,深入开展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强化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薄弱环节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农产品以及农资违法犯罪行为。深入开展“食安山东”示范创建活动,到2020年,创建“食安山东”生产加工示范企业30家、放心食品生产基地2个、流通示范单位250家、餐饮服务示范单位(街区)150家。

3)实施进出口商品质量提升行动。稳步推进自贸协定出口示范区建设,提升我市出口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持续抓好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提升,实现全市国家级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的全覆盖。深入推进“同线同标同质”工程,逐步消除国内外市场产品的“质量高差”,有效降低消费结构的“质量溢出”效应。强化技术性贸易壁垒影响调查工作,提高检验检测结果国际互认。认真开展进口大宗散货第三方检验鉴定结果采信试点工作,继续推进“口岸天平行动”。抓好进口废物原料、旧机电等高风险商品检验监管,严防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及相关强制性规范要求的废旧物品从我市口岸闯关入境。

2.推动工程质量提升

1)引导培育精品工程。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推动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企业树立以质量为中心的工程质量责任意识。鼓励企业采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不断改进施工工艺,提升工程质量水平。积极参与国优工程、泰山杯和省优质结构的评选工作,组织开展市港城杯和优质结构工程评选工作,引导建筑企业进一步增强精品创建意识。

2)完善质量安全体系。建立健全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体系、标准体系、诚信体系、智慧体系等“四大体系”和综合管理机制、行政执法机制、安全监管机制、行业管理机制等“四项机制”,进一步提升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全面创建品质工程。

3)加强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加大质量监管投入,提升工程质量监管效能。进一步发挥高清数字化视频监控中心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同监管平台的作用,使用现代化监管手段,实现工地现场视频实时监控。突出工程质量监管重点,加强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全面推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和比对性复核制度,大力开展年度竣工工程质量回访、服务进社区等工程质量提升活动,提高工程质量监督和服务水平。加大质量投诉处理力度,不断提升质量投诉答复满意率。

4)强化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质量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市场准入关,严格资格审查,不符合质量安全条件的企业严禁进入工程建设领域,维护建设市场良好秩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工程质量追溯制度,加快推进工程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以建设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为抓手,强化工程市场监管,加大曝光力度,建立完善黑名单制度,提升市场监管水平。

3.推动服务质量提升

1)加快服务业转型升级。制定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加快发展电子商务、信息技术、金融租赁、现代物流、节能环保、检验检测认证等生产性服务业,支持发展工业设计、总集成总承包、个性化定制等新型业态,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有机融合,推进制造业延伸服务链条。加快发展健康养老、旅游休闲、文化体育、住宿餐饮、教育培训、家政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实施“标准化+服务业”行动计划,健全服务标准体系,全面提升服务业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充分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新经济、新模式,加快搭建各类创客空间和创业孵化平台,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促进服务业转型升级和质量提升,点亮我市服务经济的新名片。

2)加强服务品牌建设。在物流、金融、商贸、旅游、医疗等重点领域,推进实施服务质量满意度提升工程,开展服务质量对比活动,实施“服务标杆”引领计划。支持服务业企业、服务行业开展第三方顾客满意度调查。健全服务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实施服务质量分级管理,开展服务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探索开展“民生服务”满意度测评,动态监测发布民生服务质量状况。加大服务品牌培育力度,形成一批品牌影响力大、质量竞争力强的生产性服务业大型企业(集团),创建一批生活性服务业精品服务项目和服务品牌。推动服务业聚集区开展国家级、省级区域品牌创建活动。以“文化+”为主导,把我市优秀传统文化元素与现代服务业品牌建设有效融合,促进日照服务品质全面提升。

(三)实施品牌带动战略,引领供需结构升级

1.全面推进品牌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品牌建设的意见》,围绕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加强制造业品牌、农业品牌、服务业品牌、商标品牌、国际自主品牌、建设工程品牌以及区域品牌、公用品牌建设,加快建设“品牌日照”,提升我市竞争软实力。强化企业品牌建设主体作用,支持企业主动参与“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不断提升品牌价值。加强品牌规划与培育,建立品牌发展资源库,实施“十、百、千”品牌培育工程和年度行动计划。加强品牌建设的指导、服务,按照“成熟一批、推荐一批、创建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有重点、分层次地推进品牌建设工作的实施。积极参与“山东制造”“山东名牌”“山东标准”“好品山东”“好客山东”“食安山东”等公用品牌建设。

2.落实品牌扶持政策。全面落实《日照市品牌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兑现品牌建设扶持奖励,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加快培育创建知名品牌。完善品牌企业优惠政策,对获得省级以上品牌荣誉称号的企业,在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科技创新和企业专利技术成果转化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优先列入财政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强化品牌企业融资保障,优先安排发展项目贷款财政贴息资金,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品牌企业的扶持力度,将品牌企业优先纳入上市重点培育对象和资助范围。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引导功能,鼓励采购品牌产品,支持本土品牌企业发展。

3.强化品牌引领作用。发挥品牌影响力,采取有效举措,从供给需求两侧发力,推动供给结构升级,适应引领消费升级。实施供给结构升级工程,丰富产品和服务品种,增加优质农产品供给,推出一批制造业精品,提高生活服务品质。实施需求结构升级工程,努力提振消费信心,扩大自主品牌产品消费;宣传展示自主品牌,讲好品牌故事,提高自主品牌影响力和认知度;推动农村消费升级,释放潜在消费需求;适应绿色环保、方便快捷的生活需求,持续扩大城镇消费。统筹利用现有资源,推动建设有公信力的产品质量信息平台,全面、及时、准确发布产品质量信息,为政府、企业和社会提供服务,通过市场实现优胜劣汰。

(四)夯实质量技术基础,支撑产业转型升级

1.夯实计量技术基础

1)统筹规划全市量传溯源体系。按照“省级求高端,市级促重点,县级抓基础”的计量发展总体思路,立足本地实际,构筑“梯次清晰、能力完备、重点突出、保障有力”的量传溯源体系。到2020年,市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达到140项,县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达到60项,建成省级专业计量检定站1个,全市量传溯源体系覆盖率达到95%以上。

2)提高计量技术机构服务能力。根据全市社会需要,结合我市重点、特色产业项目,建立完善最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构建能源资源计量服务体系。加强计量检定能力建设,加大投入力度,建立我市急需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积极推进在线环境监测计量器具检测工作,不断提升计量检定服务能力。

3)加强企业计量检测能力和管理体系建设。大力扶持计量产业发展,鼓励与促进技术创新,引导我市计量器具制造企业提升技术和产能。强化企业计量技术基础,鼓励大、中型企业建立符合要求的计量实验室和计量控制中心,帮助小型企业落实计量检测规范要求。按照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在生产加工、工艺控制、产品检验等关键过程合理配置计量器具,实现对生产过程的精确控制和计量检测数据的有效应用。

2.夯实认证认可基础

1)推动认证实施。完善认证推广相关政策措施,围绕新材料、新技术、物联网等新兴产业和重大装备制造业,加大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以及节能产品、低碳产品认证的实施力度。围绕我市绿茶、蓝莓等特色食品农产品,大力开展有机产品、绿色产品认证。鼓励企业开展国际质量认证,扩大国际互认,提高国际市场信誉度。

2)加强认证监管。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建立完善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引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全面提升绿色发展质量和效益,增强社会公众的获得感。加强认证市场监管,提高监管效能,提升认证认可社会公信力。发挥技术专家、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社会监督等各方的作用,推动认证从业机构和获证组织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打造诚实守信的认证环境。

3.夯实检验检测基础

1)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围绕全市重点产业发展需求,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建立健全与重点产业发展相吻合、需求相适应的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以国家级质检中心、省级质检中心(站)、区域性检测中心、重点实验室为依托,加强碳素结构钢等重点工业品、食品药品、农产品、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强化检验检测基础设施,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加快培育发展现代化检验检测产业,为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2)推动检验检测共建共享。围绕我市装备制造业、临港产业、优势特色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制造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基地,鼓励建立专业检测技术联盟。积极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打造检验检测高新技术服务业聚集区。支持社会检验检测机构以市场为导向,依法依规加快发展,为企业和社会提供分析、测试、检验等第三方检验检测服务,推动检验检测共建共享。

(五)创新质量发展机制,推动质量社会共治

1.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质量安全履责、承诺制度,积极履行质量担保及缺陷产品召回等法定义务,完善产品质量安全溯源体系,依法承担质量损害赔偿责任,切实降低质量风险和质量损失。在大中型企业中推广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引导企业贯彻ISO26000社会责任国际标准,鼓励企业主动发布年度质量信用报告或者社会责任报告。强化企业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发挥品牌企业、质量标杆企业的引领示范作用,引领产业技术创新、标准制定和新产品开发,带动中小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升级和管理创新。

2.加快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将质量信用全面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工业产品生产领域和商贸流通领域企业质量信用数据库,搭建质量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完善质量信用信息共享归集机制,实现质量信用信息互通、共享。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记录,健全质量信用评价体系,推进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开展工业产品生产领域和商贸流通领域企业质量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工程,实施质量信用“红黑榜”发布制度,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3.推动质量监管制度创新。创新管理方式,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以改革创新促转型升级,激发市场活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全面落实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与监督制度;推动实施质量责任首负承诺制度、惩罚性赔偿制度;完善质量责任追溯制度、有奖举报制度;试行企业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制度、产品伤害监测制度。强化质量准入和退出机制,健全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工作机制。提升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对重点产品、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的质量安全风险分析和评估,对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质量风险及时预警,对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及时提出处置措施。

4.促进质量多元参与。坚持质量社会共治,积极发挥行业自律、新闻监督、社会监督的作用。探索实施符合市场经济规则,有利于消费者维权的产品质量安全多元救济机制,健全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完善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机制,畅通质量投诉举报渠道。加强质量品牌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弘扬“创新、敬业、诚信、责任”为核心的企业家精神,以及“精益求精、追求卓越”为内核的工匠精神,评选一批“市长质量奖”,选树一批“优秀企业家”和“日照工匠”,提升全民质量意识和质量素质。加强质量舆论宣传,树立先进典型,曝光不法行为,让“崇尚质量、追求卓越”成为全社会的价值导向和时代精神,建设富有日照特色的质量文化体系。深入开展“质量月”“中国品牌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质量强市及品牌战略领导机制,加强统筹协调,优化资源配置,强化顶层设计,制定并实施我市质量发展和品牌建设行动计划。研究解决、协调处理质量发展和品牌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构建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质量强市及品牌战略相关知识的专业培训,提高质量品牌意识。各区县政府、管委要对当地质量工作负总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本地区促进质量发展的具体措施和相关配套政策,编制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认真组织实施。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级政府要将推进质量强市及品牌战略的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质量发展投入机制,保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测、品牌奖励、质量培训等重点工作经费。加大对产品、工程、服务质量安全监管的力度,不断提升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鼓励企业和社会加大质量投入,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体的质量投入保障机制。

(三)严格考核奖惩。各级各单位要将落实质量专项规划与《日照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各相关专项规划紧密结合起来,将落实质量发展规划同解决当前突出质量问题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督导,确保规划各项措施和目标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健全科学规范的质量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完善考核指标,优化考核程序,加强考核结果的反馈和运用,逐步将考核结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参考依据。对质量工作考核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质量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加大警示问责和督导整改力度,对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严肃责任追究。

 

 

 

日照市标准化“十三五”发展规划

 

                    

标准是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制度。为进一步提升日照市标准化水平,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根据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和省政府《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提升“山东标准”建设水平的意见》(鲁政发〔201526号)以及《日照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文件,结合我市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现状基础和发展环境

(一)现状基础

“十二五”以来,全市标准化事业快速发展,标准化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标准化的基础性、规范性和引领性地位显著增强,应用范围不断扩大,水平持续提升,全社会标准化意识普遍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1.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推进标准化战略的实施意见》(日政发〔20101号)、《关于用产品质量标准化和认证推动产业优化升级的实施意见》(日政发〔201233号)、《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全面推进标准化战略的实施意见》(日政办发〔201538号)等政策文件,将标准化战略纳入市财源建设考核奖励资助范围;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32个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日照市标准化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建立了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标准化工作机制。

2.工业标准化创新发展。到“十二五”末,我市企业共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1项、国家标准71项、行业标准31项、地方标准29项,制定企业联盟标准3项。山东五征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金马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获得山东省首批“标准创新贡献企业”称号。“十二五”期间,我市累计受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191项,创建A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3家、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25家、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35家。57个产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

3.农业标准化有序推进。到“十二五”末,全市共制修订农业地方标准65项,涉及到茶叶、水产、粮食、蔬菜、林果、烟草种植等,为我市农业生产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共建立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1个,国家级、省级农业(林业、海洋渔业、畜牧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分别达到26个和147个。涵盖了种植、养殖、加工等农业生产的主要领域,示范项目产值和示范区农民收入均有较大幅度增长。

4.服务业标准化深入拓展。到“十二五”末,我市共有18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了山东省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涉及政务服务、商贸流通服务、物流服务、餐饮服务、金融服务、旅游服务、供电服务等。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日照三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家企业被批准为国家级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

5.标准化服务有效开展。全市组织机构代码赋码总量达45000多家,其数据已为银行、税务、公安等10多个部门采用,为确保经济社会安全和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了可靠的技术保障;全市累计注册商品条码系统成员320家,采集商品编码信息4800多条。

“十二五”期间,我市标准化工作在规范市场秩序、提升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支撑了经济社会发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对标准化重要性的认识不足,标准化意识总体不强;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加快,能力素养亟待提升;标准有效供给不足,对产业发展的支撑能力、科技成果向标准转化的程度需要提高;标准的实施力度不够,重要产业的产品检测、认证等标准实施配套手段支撑不足;标准化保障措施不完善等。

(二)发展环境

“十三五”时期是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重要时期,标准化工作改革全面启动,标准化事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标准化工作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党和国家对标准化的关心和重视前所未有,标准化工作改革力度前所未有,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标准化工作,批准建立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并先后出台了《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等5份文件,提出加强经济、社会建设标准化,支撑产业转型升级。2015年国家公开发布的269份文件中170份涉及标准化工作,比例达63%。我省由“山东制造”向“山东创造”“山东设计”“山东标准”转变的速度不断加快,陆续发布了《关于推进“山东标准”建设的意见》(鲁政办发〔201447号)、《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提升“山东标准”建设水平的意见》(鲁政办发〔201526号)等文件,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及实施意见,标准化在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加快转型升级、保障质量安全等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同时,“十三五”时期也是我市加快建设海洋特色新兴城市,实现“追赶”和“摘帽”目标,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健全完善日照标准体系,建设标准化人才队伍对深入实施“五大战略”、城市发展、城乡统筹、深化改革、改善民生意义重大、需求迫切。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牢牢把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全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充分发挥“标准化+”效应,为加快建设美丽富饶、生态宜居、充满活力的新日照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二)基本原则

——创新管理,协调推进。全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创新标准化工作思路,完善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标准化体制机制。既发挥好标准化主管部门的综合协调职责,又充分发挥政府各部门在相关领域内标准制定、实施及监督作用。不断加强各领域标准体系研究和规划引导,形成部门协调推进、社会广泛参与的标准化工作新格局。

——市场主导、创新驱动。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充分激发各类社会组织和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加快各领域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的应用和推广,建立各领域管理创新、技术创新与标准研制同步推进机制,推动我市自主创新成果、优秀管理经验和优势特色技术转化为标准。

——重点突破、整体提升。围绕重点产业、重点项目,以优势技术领域和特色产业为突破口,研究制定具有行业领先水平先进标准,实质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主导和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制修订,将我市优势技术转化为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经济社会各领域标准体系建设,逐步实现标准水平和应用能力整体提升。

——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强化宏观管理,完善支持政策,充分发挥企业、社会团体、产业联盟等主体作用,动员全社会共同推动日照标准化建设。

(三)任务目标

全面落实标准化工作改革要求,统一管理、分工负责,政府与市场共治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基本建立;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逐步健全;标准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普及应用显著提升,“标准化+”效应有效显现。

——标准有效供给持续提升。我市企业实质性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的能力不断增强,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数量明显增加;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有效性、先进性和适应性显著增强,技术创新成果标准转化率大幅提升。到2020年,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达到120项、地方标准达到35项,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80余家,企业自我声明公开的企业标准数量达到3000项以上。

——标准化效益充分显现。工业主导产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比率不断提高,企业标准化体系逐步健全;农业标准体系逐步完善,农业标准化生产程度不断提升;服务业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水平显著提高,标准化示范效应更加突出。到2020年,主要工业产品采标率达到60%以上,组织制定主导产业团体标准30项以上,承担国家和省级农业标准化试点、美丽乡村、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项目达到20个,国家级、省级农业(林业、海洋渔业、畜牧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分别达到30个和190个。现代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达到20个。通过试点总结和经验推广,树立一批标准化项目典范和标杆,引领全市标准化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

——标准化基础不断夯实。主要行业、领域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逐步建立,管理更加规范;积极培育发展标准化服务中介机构,建立标准化专家智库,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加强标准化宣传培训和人才培养,完善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全面提升标准信息服务能力。到2020年,各类组织和人员承担或加入各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5个,建设市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个以上,组建市级技术标准联盟5个以上;建成满足社会需要的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各领域标准体系建设和应用以及社会化综合服务能力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创新标准管理体系。建立政府与市场共治的标准化供给机制,构建具有地方特色、体现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的地方标准体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实行企业产品或者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开展企业标准“领跑者”试点工作。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围绕新技术、新工艺、节能减排、信息化等技术创新活跃的领域,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联盟标准),推动开展团体标准试点工作。

(二)强化标准实施监督。运用行业准入、生产许可、合格评定/认证认可、行政执法、监督抽查等手段,促进标准实施,发挥标准在宏观调控、产业推进、行业管理、市场准入和质量监管等方面的作用。加强对标准实施的监督,完善实施信息反馈渠道,探索开展地方标准实施评价。加强标准的培训、解读、咨询和技术服务,发挥各类标准化服务机构的作用,推动标准化服务业的发展。应用标准开展宏观调控、产业推进、行业管理、市场准入和质量监管。

(三)提升标准服务能力。建设全市统一的标准信息平台,汇集国际、国家、地方标准和社会组织、企业标准信息,依法公开标准信息内容,为全社会提供及时、可靠、有效的标准信息服务。加快培育标准化服务机构,支持科研院校、标准化服务机构、社会组织、企业积极开展标准化理论、标准体系研究,积极参与各类标准化活动,开展标准化咨询、评估等服务,推动市场主导标准的合理发展和市场服务的多样化。

(四)推动标准国际化。引导社会组织、产业技术联盟和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参与国际标准的研制;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加强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主要贸易国的标准化政策和标准研究比对,推动与国际标准对接,以标准“走出去”推动我市产品、装备、技术和服务走出去。以国际标准化、检测与认证、法规建设、产业升级等为重点,开展重点出口国或地区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影响与对策研究,为对外贸易提供及时准确的技术贸易措施或信息服务。

四、重点领域

(一)加强工业标准化,推动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1.推动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发展。推动钢铁、石化、汽车及零部件、粮油食品四大主导产业和浆纸、建材、能源、纺织服装四大传统产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和提供服务,强化产业链上下游标准协同,在优势传统产业集群内开展联盟标准制定工作,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加强关键基础材料、基础零部件、基础工艺、共性技术研究等标准研制,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开展国际标准对比提升工程,提升我市传统产业的标准水平。鼓励企业将创新成果转化标准,带动全产业链加快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

2.助推战略性新兴产业引领发展。加快知识产权、新技术与技术标准融合力度,推动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四大产业跨越式发展。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体系建设,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加强核心共性关键技术标准研究与开发,支持形成企业标准、联盟标准和团体标准。推动科技成果、专利与技术标准同步进行,促进创新技术产业化,形成核心竞争力,以标准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将重要标准的研制列入科技计划支持和科技奖励范围,促进科技成果快速向标准转化。

3.推动节能标准的研制和实施。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日政办发〔201628号),积极参与工业、能源、建筑、交通运输、流通、公共机构、农业等重点领域节能标准的制修订,推动新兴节能技术、产品和服务快速转化为标准。围绕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过剩行业,严格执行产业准入的能耗、物耗、水耗、环保和技术等标准,形成倒逼机制,加快淘汰压缩落后产能。实施节能标准化示范工程,鼓励具有示范作用和辐射效应的园区或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节能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推广先进节能技术、设备,提升企业能源利用效率。加大对产能过剩行业执行能耗限额标准的实施和监督检查力度,有效引导落后产能的有序退出,为落实各项节能政策提供技术支持。

(二)加强农业农村标准化,推进农业现代化

1.建立现代农业标准化体系。以服务农业现代化为出发点,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农产品关键技术应用为重点,完善我市农业标准体系。围绕茶叶、蔬菜、渔业、畜牧、果业、苗木花卉、油料(花生)、种业、乡村旅游和桑蚕烟叶中药材等十大传统的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地方标准规范制修订步伐。积极推动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或基地创建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开展园艺作物、畜禽规模养殖、水产健康养殖等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推动“三品一标”和农产品认证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证后监管,维护“三品一标”和品牌农产品的良好声誉。鼓励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定实施高于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或团体标准,提升农产品标准竞争力。

2.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体系。加快主要农产品生产全过程的生产性服务、农技推广服务、动植物疫病防控服务、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农村科技创业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服务、农产品流通服务、农业信息化服务等标准的研制实施,开展农业综合服务、农产品流通、农村公共服务等领域服务标准试点,推动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标准化,促进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高效发展,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

3.推动新型城镇化和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加快与新型城镇化发展相配套的规划、建设、管理等标准的制修订,健全完善美丽乡村标准,推进美丽乡村发展规划、村庄建设、生态环境、经济发展、公共服务、乡风文明等标准化。继续加强农村路水电气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升级,搞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不断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开展美丽乡村、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工作,通过标准实施和运行,发挥试点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提升新农村和城乡一体化建设水平。

(三)加强服务业标准化,推动服务业规范发展

1.建立完善生产性服务业标准体系。开展现代物流、现代金融、信息技术、售后服务、电子商务、节能环保、商务咨询、商务会展、科技服务等领域生产性服务业标准研究,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标准化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开展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测与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科学技术普及和综合科技服务等领域的标准研制,参与科技服务重点标准的研制,加快提升科技服务社会化和规范化水平,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创造条件。开展现代物流、现代金融、售后服务等领域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提高服务业专业化水平,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创新发展。

2.建立完善生活性服务业标准体系。加快健康、养老、住宿餐饮、商贸服务、家庭服务等领域生活服务业标准的研制;推进全域旅游标准化,开展旅游新业态、旅游服务、乡村旅游等标准的研制,逐步建立完善服务业地方标准规范,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服务业地方标准体系。开展休闲旅游、健康养老、家庭服务、教育培训服务等领域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通过标准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推动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创建服务品牌,推动服务业规范发展。

(四)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推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

1.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围绕推动基本公共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制定和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管理标准和评价标准,实行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标准和建设标准,优化公共资源配置,保障改善民生。开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提升基本公共服务管理与服务效能。

2.推动城市管理标准化。开展海绵城市、地下管廊、地下空间规划等领域标准的研制;以城镇给排水、污水处理、燃气供热、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信息技术应用等领域为重点,探索公共基础设施配置和运行管理服务标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完善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开展市政综合监管信息技术应用标准化,推进“智慧城市”建设。贯彻实施绿色建筑、工程建设、监理、评价和验收等标准规范,不断强化标准实施监督力度。探索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布局及智慧交通、公共交通等服务标准,提高公共交通效率。

3.推动政府服务高效化。引导各级政府、部门在制定政策措施时通过引用标准,增强政策制定过程的公开性,提高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的参与度;通过实施标准履行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能。围绕行政审批的标准、条件、权责、时限等,研究制定统一的行政审批事项管理标准,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行为。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各级政府标准化意识明显增强,依据标准实施管理成为常态化管理手段,市、县政府100%建立实施政务服务标准体系。

4.推动社会公共安全标准化。完善社会公共安全保障和服务标准化工作机制,加大公安消防、制止暴力等标准的实施力度。研究制定治安巡防、视频监控、社区警务、治安志愿者等管理和保障标准,构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标准体系,推动平安日照建设。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加强消防安全监督规范化建设,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制定、演练和修订程序,积极参与消防安全标准化制定;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标准体系建设,实现职能配置、执法行为、执法管理、执法流程、执法监督标准化,不断提升全市公安机关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5.加强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建设。围绕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工商贸、职业卫生等重点行业或领域,健全涉及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预防、检测、评估、管理等标准体系。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标准化试点工作,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规范各类生产经营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强化食品药品标准体系建设。围绕“食安山东”建设,完善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加工生产、检验检测和追溯标准体系,推动食品药品工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建立食品药品标准创新激励机制,鼓励企业采用严于政府主导标准的标准。积极参与《中国药典》和省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五)加强生态文明标准化,促进绿色发展

1.加强节能标准化建设。加强工业、能源、建筑、交通、商贸、农业、公共机构等重点节能领域准入标准的研制和实施。严格落实国家产业准入的节能标准,形成倒逼机制,加快淘汰压缩落后产能。支持制定先进的节能联盟标准和企业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提高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水平。加大对产能过剩行业执行能耗限额标准的监督检查力度,有效引导落后产能的有序退出。

2.加强环保标准化建设。严格实施《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现行大气污染强制性标准,建立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情况动态监测体系,对污染物排放超标企业实施限产、停产等措施,强化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约束力。严格执行国家、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控区域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强化实施重点行业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污染物排放标准,控制行业VOCs污染物排放。积极参与环境保护产品、环境友好型产品、技术规范、监测方法等标准的研制,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实施提供配套和支撑。

3.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标准化建设。围绕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针对再生资源回收、运输、分拣和交易等环节,建立健全标准体系。开展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建设,引导企业用标准固化技改方案,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

五、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市标准化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协同推进全市标准化工作的开展。市标准化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日常工作,加强规划实施评估和监督检查;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区县政府要做好相关规划、方案与本规划的衔接,抓好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的责任分解和落实,加强实施调度和评估工作,确保规划落到实处。

(二)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保障标准化工作经费,保证标准的研制、应用、推广、协作以及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建设和年度发展计划的实施。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鼓励企业和社会加大对标准化工作的资金投入,形成政府部门引导、市场主体为主的标准化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各级财政部门要将标准化建设经费纳入预算并予以保障,确保标准化战略的顺利实施。

(三)加强宣传和人才培养。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标准化工作的宣传力度,做好政策解读,加强标准化试点示范,典型标杆先进经验的宣传、推广,传播标准化工作理念,提高全社会标准化意识,营造标准化工作的浓厚氛围。加强标准化实践应用型人才培养,完善标准化人才培和交流机制,建立一支专业技术知识和标准管理知识兼备的人才队伍,为标准研制、实施、推广、评估提供人才资源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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