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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市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双百计划”人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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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根据《关于实施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双百计划”的意见》,现就寿光市“双百计划”人选申报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才重点

  以推动海洋化工、石油装备、造纸包装、汽车及零部件、现代农业等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发展新材料、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商贸物流、生物医药、软件开发、金融创新、生态旅游、文化创意、种子研发等新兴产业为导向,重点引进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并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和紧缺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二、标准条件

  1、高层次创业人才,指以“人才+项目”的方式,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寿光投资创(领)办战略型新兴企业和科技型企业的高层次人才。一般要求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拥有独立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技术水平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具有市场潜力并可进行产业化生产;

  为所在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股权一般不低于30%,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创业人才),本人或创业团队实际投入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不含技术入股);

  有一定的创业经验,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2、高层次创新人才,指寿光企业、科研机构和产业园区以“人才+项目”方式引进的掌握关键技术并承担项目的高层次研发、管理专家,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或国际公认的执业资格,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非华裔外国专家可放宽到65周岁),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有3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关键岗位从事技术研发或管理工作经历,业绩明显;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其技术成果居于国内外领先水平,具有产业化前景,对寿光市产业结构调整和提升经济竞争力有较大推动作用;

  与引进单位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受聘担任科研项目负责人及以上职务,且每年服务时间一般不少于6个月。

  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必须是2012年1月1日以后引进的,以企业工商注册时间或引进协议签订时间为准。

  三、资助扶持政策

  经过评审确定的“双百计划”人才可享受以下资助:

  (一)高层次创业人才:

  1、根据综合评审结果,按重点推荐项目、优先推荐项目、一般推荐项目三个等级,分别给予300万元、150万元、50万元的资金资助。

  2、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根据其项目的投资需求,引导各级产业投资资金或创业投资资金给予股权投资、融资租赁或担保等扶持措施,股权投资比例最高可达项目实际投资总额的30%。

  3、自企业产生销售3年内,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50%返还企业,上缴的增值税、营业税中地方留存部分,3年内由市财政奖励给企业。

  4、企业生产的产品,符合相关条件的,列入市政府采购产品计划目录,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使用。

  5、对创业人才需要征地建厂的,优先考虑土地供应;根据创业人才需求和项目发展实际,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工作场所,三年内免收租金。

  (二)高层次创新人才:

  根据综合评审结果,按重点推荐项目、优先推荐项目、一般推荐项目三个等级,分别给予150万元、60万元、30万元的资金资助。

  (三)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同时享受以下政策:

  1、3年内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奖励返还。

  2、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千人计划”、山东省“泰山学者”、潍坊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扶持计划等地市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经审批符合山东省泰山学者蓝色产业领军人才团队支撑计划的,省财政给予每个团队500万-800万元经费补助,1000万-3000万元蓝色经济区产业人才项目经费资助。

  引进人才和团队,每1人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山东省“泰山学者”和潍坊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扶持计划的,除享受中央、省等政策外,寿光市配套扶持100万元。

  3、人才创业过程中,对高新技术产品产业化生产过程中流动资金不足的,可给予不高于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50%的贴息优惠,贴息总额最高100万元,贴息期最长可达2年。

  4、以技术成果入股投资的,经评估,其技术成果最高可按注册资本的35%作价入股,如合作各方同意可另行约定。

  5、在寿光市安家落户的,给予每人5万元的租房补贴,或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住房,三年内免收租金;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山东省“泰山学者”等省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并在寿光购房的,按实际购房价格的50%给予安家费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6、优先为引进人才解决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实际问题,公安、教育、人社、卫生等部门开辟“绿色通道”,最大限度地给予优惠照顾。引进到寿光市工作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优秀博士人才可单独列编,不受职称限额的限制。

  四、申报程序

  1、引进、申报

  已落户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由所在企业或创新创业载体负责申报,未落户的可向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申报时尚未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创业人才需提供与我市有关单位签定的创业意向协议书;申报时尚未到我市工作的创新人才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引进意向协议书。

  2、评审

  寿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社、科技、经信、财政、知识产权等部门,对申报人选的职称、学历、科研项目及成果、发明专利等情况进行初评,组织相关领域的技术专家、风险投资专家、财务专家、管理专家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推荐等次并进行公示。

  寿光市“双百计划”人选申报,常年受理,每年集中组织评审。

  本公告未尽事宜可与寿光市委组织部、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

  寿光市委组织部联系电话:86-0536-5298917;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寿光市商务小区1号楼128房间。

  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86-0536-5216826;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地址:寿光市商务小区2号楼177房间。

  热忱欢迎广大高层次人才到寿光创业发展。

  寿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9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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